|
格式塔心理学在环境艺术设计中的应用
刘琼,张朝晖(上海理工大学艺术设计学院,上海200093)
摘要:本文论述了格式塔心理学与环境艺术设计中的视觉心理感受问题,强调人的参与体验,这种以人为主体的心理空间意境的塑造,更贴近人对真实环境的体验与追求。
关键词:格式塔(Gestaltpsychogy);环境体验;建筑设计
格式塔(Gestaltpsychogy)意为完形,格式塔心 理学因此又称为完形心理学,1912年由惠尔泰墨等人初创于德国,并发展成当代心理研究中一个重要流派。由于此流派是以人对图形的视知觉理论为基础,来研究人的心理和生理活动,所以格式塔心理学与艺术创作乃至建筑环境艺术设计中的视觉心理感受问题有着密切的关系。
1954年,鲁夫·阿恩海姆出版《艺术与视知觉》一书,把格式塔心理学引申到艺术领域,成为格式塔心理美学的代表人物。随着格式塔视知觉理论应用的扩展和深入,对环境建筑理论方面也产生了直接或间接的影响。上世纪二十年代在包豪斯学校中就曾打算开设心理学课程,想把环境建筑中的审美意识重心从单纯追求形式美感转向以人为主体的人性心理的空间意境创造。作为第一个创立基础教学课程的伊顿,强调色彩肌理学对人的心理感受,在教学中强调受教育者通过二维、三维训练,抛弃原有色彩、肌理学在设计者中的印象,取而代之为系统的色彩学研究内容。这些都是心理学在设计中的应用的渗透和表现。丹麦建筑史家拉斯姆森在《作为经验的建筑》一书中,用格式塔原理来分析建筑和城市空间从而把格式塔心理学具体、系统地运用于建筑领域。日本著名建筑师芦原义信也引用这一理论进行外部空间环境设计,并创作出许多优质格式塔的建筑作品。现代建筑大师密斯·凡·罗以其高深的艺术修养所提倡的“少即是多”的设计思想,更与格式塔心理学揭示的“完形原则”不谋而合。
总结国内外有关论著和建筑实践经验,针对建筑环境艺术设计而言,笔者认为在格式塔心理学中可以借鉴的,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环境建筑中主体与背景的关系
主体表现较明确,背景相对弱;主体相对于背景较小时,主体总被感知为与背景分离的单独实体;主体与背景相互围合或部分围合并且形状相似时,主体与背景可以互换。这便是主体与背景关系的一般规律。1920年,丹麦学者埃德加·鲁宾绘制了著名的“杯图”来说明主体与背景这一视知觉现象:当人的视线观察到图中的杯形,杯形易成为视觉的主休,黑底成为背景;若注意到的是脸形的轮廓,则脸形成主体,白底成为背景。如中国苏式园林室内漏花窗,图案黑围白或白围黑,主体与背景相映成趣;巴黎阿布达哈比旅馆过厅中的铁门花饰也有异曲同工之妙。在环境景观、室内设计中有意识地处理好主体与背景的关系,不仅符合视知觉特点,更有助于强调设计表达的主旨,突出整体布局中的“趣味中心”。例如,墨西哥某美术馆入口的环艺设计:曲线形的雕塑和作为背景的由简洁挺拔的直线组成的建筑成体量、形状、质感和明暗的对比,这既增加了公共建筑环境的韵味,又点明了美术馆这一特定建筑形式的主题,并形成入口的导向;又如某美容院室内设计中把美人头的侧面剪影作为隔断造型,既划分了空间区域,又以鲜明的图地之分,突出了美容室的特定环境气氛。
环境室内设计中某一形态要素一旦被作为主体,就会对整个构图形成支配地位。反之,不重视主体的设计常易造成消极的视觉效果。具体地说,对视点静止的三维景观造型和室内二维几何平面、立面形态来说,面积相对较小,尤其是小面积形态与背景采用对比色时,更易形成主体;整体性强的形态易构成为主体;封闭形态比开放形态易成为主体;水平和垂直形态比斜向形态易成为主体;对称形态易成为主体;简洁的几何形态易形成主体;凸出形态比凹入形态易构成主体,如凸出形态的顶棚,富有层次的变化,很自然地降低了局部空间;动感、变异的形态易构成特殊魅力的主体,如用动态很强的瀑布墙,突出了空间的生气和活力,起到画龙点睛的作用。
二、整体性与简化原则
格式塔知觉理论观点认为,知觉并不是各种感觉元素的总和,思维也不是观念的简单累加。知觉在组织视觉刺激时总是先感知到整体,之后才注意到构成整体元素的诸成分。人的视觉思维还尽可能把空间位置邻近的视觉元素简化成明了、整体性强的视觉形象,而许多杂乱、繁琐的复杂形体对人的视觉心理往往造成暧昧、不明确的“消耗性思维”。
在二十世纪的建筑、室内设计中,简化与整体性已成为最基本的造型原则。现代环境、室内设计越来越注重各造型体系,如建筑结构体系、建筑图式符号、家具陈设等形式的抽象化、单纯化和象征化;在室内空间构成中,注重秩序的简洁,即充分运用建筑构图中的轴线、对称、等级、韵律和重复、基准、变换等秩序原理形成各造型要素间良好的“力场”。在二十世纪中叶崭露头角的后现代主义思潮,主张建筑形式和空间上的多意性、模糊性,它促使人们开始反思极端的现代主义“国际式”建筑风格给人想象力带来的空白,并探求设计语言的双重译码。常用混杂手法,即在一个秩序共存的、均质化的整体中,用隐喻、变形、断裂、折射、叠加、二元并列等方式使部分构图变异而鲜明化,从而达到整体性与不定性、简洁与个性化的有机联系,深化了设计艺术的境界。但简化原则的应用也有两面性,过分强调一点而忽视风格手法上的多元化与兼容性,反而会导致设计作品和视觉感受境界的单一和贫乏。
三、群化原则
所谓群化原则,是指视觉思维具有控制多个视点,使之形成有组织、整体的倾向。在多个视点中相互类似,接近及对称的个体或部分都易被感知为整体。在环境建筑、室内设计中,有关装饰构图,造型时,常提的“母题法”,即是这种群化原则应用的实例。但其中因接近性而产生的整体效果不一定都起积极作用。例如,北京天坛,苏州园林等中国传统建筑景观附近,又新建起许多庞大,高耸的现代化建筑群,原来突出于蓝天背景上别具民族特色的环境景观突然成了现代建筑群中的一部分,新旧建筑环境过分接近,削弱了建筑文化心理的审美氛围,无论从历史文化角度还是从现代城市景观的构成方面加以考虑,这一效果都是消极的、破坏性的。因此要协调好不同文化、地域和气候条件上的建筑环境,就必须正确把握群化原则的应用方法。
以群化原则作设计、创作手法,可大致概括为以下几点:
a.造型类似的群化:形状类似,但大小不一的形态成组,重复出现。
b.质感类似的群化:如墙面与顶棚装饰采用石质铺面,有很强的自然韵味,登室如洞穴探幽。
c.大小类似的群化;
d.明度或色彩类似的群化:室内空间过高,所以把墙面上端涂成与顶面相同的深色,看上去空间就宜人多了。
e.动感类似造成的群化。
f.空间方向类似的群化。
g.聚合性的群化:众多的构图元素成组成团的组合,使散乱的构图形成规律和统一感,如盖里设计的解构主义建筑,其立面造型运用质感一致,参差错落的扭曲形进行向心式组合,使一些模糊不定的东西,形成了奇特、具鲜明个人风格的追求。
四、环境设计中的“场”作用力
物理现象是保持力关系的整体,而与之相对应的生理和心理现象当然也是能保持力关系的整体。所有这些力,如物理力、生理力和心理力都发生在同一场所之中,故被称为“场”作用力。对此研究深入到建筑环境领域的阿恩海姆在《建筑形式的动力学》一书中,提出了形式设计的力学原理,当人感知到不同的形式时,会在物理力的诱导下对应产生不同的心理体验。
但同时,当我们在考虑建筑环境造型美学问题时,多偏重于建筑造型的形式美法则,却忽视了心理在构图中所起的作用。只有有意识地去体现空间或形式这个场中良好力的关系,才能创造出优质格式塔的作品。在建筑平面、空间构图中,我们若把一些关键的且重点的构件、因素、内容等布置在引力场中心位置,就容易起到控制全局,突出重点的作用。相反,如偏离引力场的中心点,则会产生力的诱导,使人产生悬念。
在环境艺术设计中可以从以下几方面来体现力的关系:
1.力的渐变:无论是量的,形的或色彩的递次变化等,都会在知觉上表现为某个方向的力。力的渐变暗示着时空的推移,同时还可以促成立体感、节奏感、诱导感的心理反应。
2.力的均衡:力的均衡包括对称均衡和非对称均衡,其中非对称均衡的效果使人产生稳定、庄重的感受。
3.力的强弱:当形成对比的两个对象在形状、大小、色彩、位置、材料或其它方面有所差别时,都会在心理上造成力的强弱之感,为了打破空间或立面造型的单调平淡,可以利用力的强弱对比关系,造成力动紧张的视觉效果。
五、结束语
在现实的许多景观、园林规划中,往往忽略了各要素之间多种多样的复杂关系,进而使景园规划丧失其本来的有机性和关联性。而当前环境设计审美意识重心已从单纯追求形式美感转向以人为主体的人性心理的空间意境创造,强调人的参与和体验。这必然促使当今的设计师更加重视从心理学派理论中吸取创作养料,使环境心理的研究与应用更贴近人对真实环境的体验与追求。总之,在景园环境设计的过程中,要高屋建瓴地撷取创新的启示,必须把目光从景观构成不相适应的单个要素(如公园绿地、山水、光、色)上移开,站在全息的角度,对各构成要素间的关系进行一次共时性的,即整体和系统的研究,才能找到其中具有本质性的创作规律。
【参考文献】
[1][德]库尔特·考夫卡.格式塔心理学原理.纽约哈考特一布雷斯一约万罗诺维奇公司出版,1935.
[2]王韶宁.建筑设计的数学表达、美及其试验,2004,1.
[3]田松.哲学研究,2004,(2).
[4]萧孝峰.格式塔心理学原理,193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