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广西大学艺术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确保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科学规范,保障复试安全、平稳进行,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基本原则 第一条基本原则 坚持以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选拔、宁缺毋滥的原则选拔优秀考生,坚持复试环节公平、公正、公开,严格执行复试程序,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 第二章 硕士研究生复试资格要求 第二条一志愿考生复试资格要求 成绩达到“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B类考生)”以上。艺术学院三个专业一律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的复试申请。 第三条调剂考生复试资格要求 符合国家调剂相关要求,成绩达到“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第一志愿报考专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B类考生)”以上。艺术学院三个专业一律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的调剂申请。 第四条复试资格审查 将按照教育部和广西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规定,严格审查复试考生的复试资格。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和录取。 考生须按要求提供本人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复试考生须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学历、学位证明文件: (1)往届毕业生提供本人本科学历、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及复印件各一份。 (2)学信网学历或学籍认证报告一份。 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学籍学历验证或认证,考生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进入“学信档案”在线申请验证,并获12位在线验证码。注意:学籍无匹配的应届考生只能获得“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已毕业考生则可获得“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如在线验证不成功,则申请书面认证。) (3)凡在国外获得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的考生,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一志愿考生应提供户籍和工作单位证明,证明其户籍和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无法提供者不能参加复试。 4.享受专项计划考生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如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需提交生源地教育厅盖章的《报考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供查验,并交复印件留存学院;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需提交本人的《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供查验,并交复印件留存学院。其他如符合“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项目可以加分的考生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认证。 第三章 硕士研究生复试考核要求 第五条复试名额 艺术学院根据学校实际下达招生计划指标数进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不低于150%。考生可查阅学院招生复试细则了解。 艺术学院专硕各专业领域预计招生计划
最终实际招生计划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可能微调,请考生注意关注学院公告。 第六条复试考核时间安排、方式及内容 | | | | | 采用电话、邮件等方式通知一志愿上线考生加入预通知QQ群。 | | | 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需提交上文第四条材料作复试资格审核,审核通过者方能参加复试。请考生在报到期间提供相关材料进行核验。 | | | | | | |
温馨提示:目前广西大学校园实行进出管理,入校实行申请审批制。请各位考生在进校前务必提前1-2天做好进校申请手续(办理流程将在QQ群里通知)。 调剂考生复试安排另行通知。 2023年广西大学艺术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采用线下的方式进行。 我院研究生复试注重对考生专业素质、实际能力和创新精神的考核:既重视学生的考试成绩,也注重学生的一贯表现,考生如需展示创作成果,相关材料应事先准备好并保证均为本人创作。 复试主要考核以下方面内容: (一)思想品德考核 考核从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德、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进行,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能进入拟录取名单。 考核方式:面试。 (二)业务考核 此项考核含三项内容:外语听说能力、专业基础能力、科研潜力及综合素质。每位考生的考核时间不少于20分钟。 1.外语听说能力考核(不少于5分钟),包含考生自述以及与考官的外语交流;主要考查考生是否具备阅览外文文献,了解国际学科学术前沿的外语听说读写能力。 2.专业基础能力考核结合复试科目进行(不少于10分钟),主要考查考生专业知识结构的扎实程度、实践操作技能等。 3.科研潜力及综合素质考核(不少于5分钟),主要考查考生科研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以及人文素养、心理健康等。 业务考核分(满分100分)=外语听说能力分(满分20分)+专业基础能力分(满分40分)+科研潜力及综合素质分(满分40分)。 考核方式:面试。 第七条复试成绩的合格分数线 复试成绩标准分60分为合格分数,低于60分不予录取。 第八条分批复试 学院将根据招生规模实际分批开展复试,原则上第一志愿考生第一批复试,调剂考生第二批复试,不同批次的复试考核标准与考核方式一致。 第四章 硕士研究生录取 第九条考生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标准分+复试成绩标准分)/2 (一)初试成绩标准分(满分100分)=初试总分/科目系数。即:初试成绩标准分=初试总分(满分500分)/5 (二)复试成绩标准分(满分100分)=业务考核分 第十条拟录取与录取 (一)分批排名分批录取 一志愿考生第一批复试,达到复试合格线的第一批录取,招生指标如有剩余可接收考生调剂。每批次复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独立排序,按照录取规则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录取规则 1.同一专业按考试总成绩进行排序,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2.考试总成绩相同,复试成绩高者优先。若复试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仍然相同,根据需要增加附加考试; 3.依次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三)候补与补录 第二批次拟录取名单公布后,将设定2-3名候补名额。当拟录取考生放弃录取资格或增加招生指标时,从候补录取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取。 如果学院在8:00-23:00期间,通过电话两次(含两次,时间间隔1小时以上)以上未能联系上候补考生,视考生自动放弃候补资格处理。 第五章 复试组织管理 第十一条学院复试工作组织与管理 学院是复试工作的主体,按要求成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和各学科复试工作小组,选聘有责任心的教师履行职责;制定学院研究生复试细则及调剂办法,组织开展学院的研究生复试工作,对复试全程进行监督管理。 学院复试工作规范见附件2。 第十二条纪律要求 凡参加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招生纪律。涉及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考本校硕士研究生的,要主动提出,实行回避制度;工作涉及保密事项及内容的,履行保密纪律;履行廉洁纪律,严禁招生复试中谋取不当利益;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严格执行招生工作方案;自觉接受监督。 工作人员违反上述纪律造成不良影响的,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追究党纪、政纪、直至法律责任。 第六章 其他应知应会事项 第十三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 我院2023级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已完成复试工作,本次不再组织复试,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录取占用该领域专业招生指标。 第十四条考生诚信要求及舞弊处理 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考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规行为获取复试资格的,取消其复试资格;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规行为获取录取资格的,取消其录取资格;如入学后发现复试录取中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或隐瞒重要信息等违规行为的,作退学处理,取消学籍。 第十五条信息公示与公开 (一)我校将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https://yz.chsi.com.cn/yztj/)以及我校研究生院网页(https://yjsc.gxu.edu.cn/)作为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暨备案平台。 (二)2023年广西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有关表格以及消息公告,可在广西大学研究生院官网或我院网页(网址:https://art.gxu.edu.cn/)下载,请考生密切关注变化。 (三)联系、监督方式 广西大学研招办联系电话:0771-3231243,广西大学业务监督电话:0771-3236371,广西大学纪律监督电话:0771-3232142,邮箱:gxuyjszs@163.com。 广西大学艺术学院招生咨询电话:0771-3272170,邮箱:ysxyyjs@gxu.edu.cn,学院纪律监督电话:0771-3234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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