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2〕3号)、《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艺术设计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办法。 一、复试工作原则 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对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统筹兼顾促进不同类别研究生教育共同发展,强化监督确保研究生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坚持以人为本,尊重考生、服务考生,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二、复试工作安排 (一)复试对象 复试分数线按照《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考生的要求执行,第一志愿考生按初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在艺术设计学院网站上公示。 所有复试调剂考生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接收(包括接收校外调剂考生和接收本校内部调剂考生,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项目考生、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可除外)。对申请本学院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根据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复试采用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为120%。 (二)复试时间 复试在4月3日-4月4日进行,学院统一时间、分组进行现场复试。具体复试时间提前在艺术设计学院网站公布,调剂考生的复试在4月6日调剂系统开启后进行。 (三)复试方式 2023年复试工作采用现场复试,考生进入面试后,禁止拍照、录像,严禁通过任何方式传播面试图像、试题信息等与复试相关的资料,违者按作弊处理。 (四)复试内容及要求 复试采用专业课考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专业课考试和面试的考核各有侧重。 1.专业课考试:时间3个小时,满分100分。(考试科目:命题设计,学生自备画具) 2.面试:包括外语能力考查、专业能力考查、综合能力评定,满分100分。每个考生的复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 (1)外语能力考查: ①主要考核考生外语的听说读能力,与专业面试分开,独立进行。对每名考生单独进行听说读能力测试,时间为6-8分钟,当场给出测试成绩,满分20分。 ②考生进入考场时禁止携带手机和任何带有录音、录像功能的电子设备,违者按作弊处理。 (2)专业能力考查:主要考查考生对专业基础理论、实践操作技能等方面的掌握程度和应变能力等,满分70分。 (3)综合能力评定:对考生大学阶段学习成绩、科研创新潜质、科研成果以及工作业绩进行考察。该项满分10分。 3.思想政治素质考核 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合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同时审查考生提交的带有本人档案所在单位政治工作(或人事)部门政审意见的《中原工学院202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需加盖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公章)。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不作量化计入综合成绩。 4.对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中还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每科满分100 分,不计入复试总成绩,加试科目单科不满 60 分者不予录取。 5.复试成绩为专业课考试和面试等各项成绩之和,考生的最后综合成绩为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权重相加:最后综合成绩=(初试成绩/5)×K+(复试成绩/2)×(1-K)。初试成绩权重K=60%。复试成绩由招生学院在本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 6.专门记录秘书须对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并在复试结束后交由研究生处统一保管。 (五)复试流程及要求 考生复试前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其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对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保密,本人复试结束后亦不得以任何方式对外透露传播。 1.资格审查 考生复试报到时,招生单位应对考生复试资格进行核查。 (1)身份审查 考生准备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学院审查考生身份证上的照片与本人相貌以及初试准考证上的照片是否一致。 (2)学历、学籍审查 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交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应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审查最终给其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招办出具的《自考成绩证明》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届时毕业证明》原件。 往届生需提交考生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 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证书的考生,须提供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复试开展现场要求 在复试开始前,本学院安排专人查验考生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做到“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对比”(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加强考生身份审核,严防替考。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弄虚作假、身体及政治思想道德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的,应及时上报校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严格执行评分标准和现场复试程序,贯彻“安全、顺畅、稳定、严格、公正、准确”的原则,提高复试的公平性、公正性和有效性。复试遵循“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依照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2〕3号),经校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认定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3.复试成绩公开 艺术设计学院网站将公布招生复试工作办法和安排,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和参加复试人员名单。复试结束后成绩将在本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研究生复试工作组在复试成绩公布3日内接受考生申诉。 四、调剂要求 严格执行《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2〕3号)、《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3号)等文件关于调剂工作的相关要求。 艺术设计学院2023年接受设计学学术型硕士研究生调剂,对调剂考生的要求如下: 1.须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考生原则上不允许跨学科大类调剂。 6.调剂工作必须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五、录取工作 1.按照分学科专业招生计划,根据考生最后综合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并进行公示。 拟录取考生应到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主要内容包括:裸眼视力、色觉检查、胸透、心电图、身高、体重、血压、肝功能),并线上提交加盖医院公章的体检报告扫描件(体检日期应为近一个月内)。按照教育部和卫生部文件要求,招生体检可以不进行“乙肝五项”和HBV-DNA检测。录取考生在入学报到后参加由学校统一组织的新生入学体检。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1)未达到规定学历学位要求或提供虚假信息者; (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合格者; (3)专业课考试或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单科成绩低于60分者; (5)初试、复试中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者; (6)体检不合格者。 六、其他事宜 1.师生互选工作从研究生复试时开始进行。 2.所有拟录取名单在研究生处网站招生工作栏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并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统一公开。 3.录取考生入学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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