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学生司《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3号)、《关于做好2023年河北省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冀教考院[2023]29号)等文件要求及教育部、河北省相关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参加我院复试学生须认真阅读学校、学院工作方案内容,知悉相关要求。
一、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处理复试过程中出现的有关问题。 二、复试工作 1.复试时间 调剂考生复试时间: 4月8日下午专业基础和命题创作;4月9日上午面试。 2.复试方式 进校现场复试。 三、资格审查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须进行资格审查,未按时进行资格审查或审查未通过的考生取消复试资格。进校现场复试考生需准备的材料如下: ①初试准考证; ②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③学生证原件和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 ④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书面学历认证报告(往届生);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取得国外学历的考生); ⑤研究生复试考生思想政治考核表(应届毕业生由所在院系党组织填写;无学习工作单位的考生由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居委会的党组织填写;模板见附件2。); ⑥大学学习成绩单; ⑦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考生根据自身实际自愿提供); ⑧本人手写签名的《诚信复试承诺书》(模板见附件1); ⑨拟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还需提交定向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以定向就业方式攻读硕士研究生的证明”(模板见附件3)。 ⑩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的《入伍批准书》复印件和《退出现役证》原件。 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官网相关通知,按照要求时间进校报到,报到时将相关材料提交至复试院系并接受资格审查。 四、复试考核内容 复试的具体内容包括:专业基础和命题创作测试、综合素质能力测试(含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 1.专业基础 4月8日下午14:30-17:30 要求:美术学专业、美术领域考生均依据要求完成一幅写生作品(书法研究方向考生依据命题完成书法创作);所有考生须依据专业特点和实际情况自己携带绘制工具,宣纸、油画框、雕塑泥由主考单位统一发放,考生画面均不得出现姓名或标记性符号。 2.命题创作 4月8日下午14:30-17:30 要求:艺术设计领域考生均依据命题完成一幅创作作品;所有考生须依据专业特点和实际情况自己携带绘制工具,创作用纸(素描纸)由主考单位统一发放,考生画面均不得出现姓名或标记性符号。 3.综合面试与外语听说能力测试 4月9日上午8:00面试,要求所有考生4月9日上午7:00到美术与设计学院一楼报告厅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和备考。面试主要考察考生思想政治、学习科研、人文素养、社会实践、外语听说等综合素质与能力,每名考生用时10分钟左右。 4.同等学力考生除参加以上复试环节,另需加试素描和色彩测试,考试时间单独通知。 五、复试流程 1.考生报到 4月8日上午8:00--11:30到美术与设计学院221会议室报到. 2.复试过程 (1)进校现场复试 ①身份验证 考生持身份证、准考证按照报考学院安排进行身份验证,并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 ②复试笔试 考生到美术与设计学院指定地点参加专业基础和命题创作测试。因考生个人原因未在研招网系统接收复试通知或未按要求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缺考。 ③复试面试 考生按照学院面试安排接受面试,该环节进行综合素质能力、外国语听力及口语等2个模块的测试。因考生个人原因未在研招网系统接收复试通知或未按要求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缺考。 六、其他问题 本方案由美术与设计学院负责解释,若有违背上级主管部门相关政策的内容以上级主管部门的政策为准。未尽事宜以学校官网文件为准。
考生复试过程中严禁携带手机、禁止拍照、禁止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如有不端行为将依据相关法规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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