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继续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工作,保证同等标准,促进稳定,优化结构,实现协调共享发展。进一步突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复试过程坚持政策透明,程序规范,操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切实维护研究生招生的公平公正,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小组、复试工作考务办公室、复试小组、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小组、监督小组,全面负责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做到压实责任,并对相关人员进行政策、纪律、规则及程序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
三、复试比例与招生计划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习方式 | 类型 | 招生计划 | 已录推免生数 | 复试比例 | 备注 | 081300 | 建筑学 | 全日制 | 学术型 | 15 |
| 按实际上线人数 |
| 130500 | 设计学 | 全日制 | 学术型 | 19 | 8 | 按实际上线人数 |
| 085507 | 工业设计工程 | 全日制 | 专业学位 | 49(含7个联合培养计划) |
| 1比1.5 | 另有2个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 | 135100 | 艺术 | 全日制 | 专业学位 | 29 |
| 1比1.5 | 另有2个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 |
四、复试报到需要提交的材料 (一)复试报到 考生持相关证件于2023年3月29日到建筑与设计学院(前湖校区北区艺术楼A308)三楼会议室报到,逾期不到者取消复试资格。 (二)资格审查 1.审查考生的报考资格: (1)《南昌大学2023年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需提前审查盖章)。 (2)应届本科毕业生: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高校教务部门颁发的学生证);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的打印件;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公章的成绩证明;《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证明》(填写完毕后加盖学籍管理部门公章)。 (3)往届本科毕业生: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打印件;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供学信网《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说明: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工程管理(125601)、旅游管理和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的本科毕业生,其本科毕业证书应在2020年9月1日前颁发。 (4)同等学力考生:专科毕业证或本科结业证或成人高校应届本科生证明等,C类考生同时交验业绩材料的原件(详见我校招生简章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工程管理(125601)、旅游管理和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的同等学力考生,其高职高专毕业证书应在2018年9月1日前颁发。 (5)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注明研招复试资格审查用,同时交验原件)。 (6)专项计划、享受加分政策考生的相关证明材料。 (7)复试资格审查单。 以上有关材料除(1)必须是原件外,都需要提交复印件或打印件(包括有效身份证件),且统一用A4纸复印,并上交。
五、复试 (一)复试方式 采用线下复试的方式。 (二)复试时间及复试安排 学院代码 | 学院 | 专业代码 | 专业 | 笔试时间 | 笔试地点 | 面试时间 | 面试地点 | 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 时间 | 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 地点 | 联系电话 | 备注 | 020 | 建筑与设计学院 | 081300 | 建筑学 | 3月30日上午9:00—11:30 | 建工楼A414 | 3月30日下午14:00 | 建工楼A414 | 3月31日上午9:00 | 艺术楼A516 | 83969396 | 自带画板、画具 | 020 | 建筑与设计学院 | 130500 | 设计学 | 3月30日上午9:00—11:30 | 艺术楼A505 | 3月30日下午14:00 | 艺术楼A505 | 3月31日上午9:00 | 艺术楼A516 | 83969396 | 自带画板、画具 | 020 | 建筑与设计学院 | 135100 | 艺术 | 3月30日上午9:00—11:30 | 艺术楼A416、A420 | 3月30日下午14:00 | 艺术楼A401 A501 A502 A503 A507 A508 | 3月31日上午9:00 | 艺术楼A516 | 83969396 | 自带画板、画具 | 020 | 建筑与设计学院 | 085507 | 工业设计工程 | 3月30日上午9:00—11:30 | 艺术楼A502、A503、A508 | 3月30日下午14:00 | 艺术楼A401 A501 A502 A503 A507 A508 | 3月31日上午9:00 | 艺术楼A518 | 83969396 | 自带画板、画具 |
六、成绩计算及录取原则 1.复试成绩总分为250分。其中,专业课笔试满分为100分;专业综合面试满分为100分;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满分为50分。专业课笔试、专业素质综合面试及格分均为60分。任一科目不及格者不予录取。面试成绩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值作为复试考生的面试成绩。 2.同等学力的两门加试业务课成绩,只设合格线(60分),不及格者不予录取,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3.复试总成绩和加试成绩合格者,将复试总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计算后相加,得出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 一 志 愿 考 生 : ( 初 试 分 数 / 初 试 总 分 值 )*60+( 复 试 总 分 /250)*40;调剂志愿考生:(初试分数/初试总分值)*50+(复试总分/250)*50。 注:初试总分值即考生初试各科目满分值相加。统考类初试总分值500,管理类联考类初试总分值300)。 录取时分专业按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排序(优先顺序为一志愿上线生、调剂生),依次录取。 所有成绩均只保留小数点后2位,四舍五入。
七、信息公开及回避制度 学院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健全研究生招生录取信息公开机制,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规范透明,增强招生录取工作公信力。对于应公开的招生录取信息,严格按照规定准确、规范、充分、及时予以公开,并做好对所公开信息的审核把关和解释说明工作。 复试及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亲属(指夫妻、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姻亲)为参加复试考生的人员,不得参加与复试及录取有关的工作。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当事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申诉电话:0791839693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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