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和南京师范大学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复试基本要求 符合教育部下达的《国家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及我校复试办法,我院各专业复试基本情况见下表。 注:上表中复试人数不含退役士兵计划、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 三、学院复试安排 1.报到与资格审核 考生携带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学历证书(以报名信息网上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报到。退役大学生士兵、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按学校复试办法提供相关材料。 资格审核不通过者,不得参加复试。 报到时间:3月31日。 报到地点:仙林校区美术学院209-1办公室。 2.复试笔试和面试安排(具体教室现场报到时查看) 3.复试费缴纳详见校研究生招生网的复试须知。 四、录取 学院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的综合成绩拟定各专业拟录取名单,经研究生院审定后在学院网站公示,最终录取名单经教育部备案后生效。 五、信息公开 为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规范透明,我院将及时公布复试名单、复试成绩、综合成绩、拟录取名单等信息。 学院监督与投诉电话:025-85891835 电子邮箱:66374778@qq.com 联系地址:南京师范大学原美楼209-1 六、其它 1.本办法的解释权为美术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本通知内容若与学校复试文件相冲突,以学校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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