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是国家选拔高层次创新型人才的重要途径,复试录取是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做好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4〕4号)、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号)和内蒙古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我区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的通知》(内教考研成函〔2025〕1号)相关文件精神,结合艺术学学科专业特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严格执行政策,严守工作纪律,规范录取行为,强化监督管理,优化考生服务。 招生复试工作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严格复试考核标准,加强对考生的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落实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分类选拔要求,提高复试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提升招生质量。 二、复试组织管理 (一)内蒙古艺术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做好全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制定规章制度,评估各方面风险并做好预案,指导、组织、协调各项工作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调查处理招生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二)学校领导小组派专人成立监督组、考务工作组、后勤保障组、网络技术保障组、安全保卫组和舆情监控组,按照各自工作任务完成具体工作。 (三)各研究生招生学院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二级学院复试工作小组,负责制订本学院复试实施细则。二级学院复试实施细则要详实具体、清楚明了,具有可操作性,应包括复试方式、复试科目、程序等。 (四)各研究生招生学院按学科、专业或研究方向成立复试考核小组,对考生进行思想品德、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方面的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复试自命题工作参照《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工作指导规范》有关要求执行。 三、参加复试的考生范围 符合《内蒙古艺术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的第一志愿考生及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中接受我校复试通知的调剂考生,将列入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 复试一般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综合考虑生源情况、招生计划、学科专业特点和复试考核工作需要,生源充足的学科一般按照不低于120%的比例确定复试名单,进入复试考生的具体名单详见学校网站公告。 四、调剂程序和要求 (一)调剂原则和基本要求 1.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学科、专业或研究方向接收考生调剂申请。 2.调剂考生须符合《内蒙古艺术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初试成绩符合《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中B类考生的单科和总分要求,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调剂考生符合《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中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的单科和总分要求。 3.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我校的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 4.符合各学科、专业或研究方向设定的学业水平或学术要求。 (二)调剂程序 具体调剂程序详见《内蒙古艺术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办法》。 五、资格审核和缴费 (一)考生资格审核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需接受资格审核,一志愿考生资格审核时间、地点见各二级学院复试实施细则;调剂志愿考生资格审核时间和审核地点以研招网调剂系统发送的复试通知为准。 考生资格审核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学历证明材料: 2025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往届毕业生需提供:现有最高学历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3.初试准考证复印件。 4.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审查盖章的“内蒙古艺术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附件)”原件。 5.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证明材料: 应届生:民族身份证明(以身份证为准); 往届生:民族身份证明(以身份证为准)、工作证明(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和户籍地证明(查看户口本原件,留存复印件)。 我校少数民族照顾政策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4〕4号)文件规定执行,考生信息以报名时填报为准。 6.大学生退役士兵考生提供《入伍批准书》与《退出现役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7.报名时已申请并符合加分项目的考生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资格审核通过者发放《复试准考证》,资格审核未通过者不准其参加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我校有权利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否则复试成绩无效,且取消拟录取资格。 (二)复试加分项目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项目之一,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以及退役大学生士兵达到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后,3年内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可申请享受初试总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申请享受初试加分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加分政策。加分项目不累计。 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和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三)复试缴费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需在复试前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按规定标准缴纳复试费,缴费网址为:https://www1.nm.zsks.cn/yzfs/kslogin.jsp。我校复试费用标准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延续执行内蒙古自治区部分国家教育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内发改费函【2014】373号)执行。 六、复试形式和内容 (一)复试形式及要求 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采取现场复试形式,复试场所由学校统一安排。复试现场将采取“智能安检门”安全检查和考生人脸识别验证,严格入场安检,杜绝考生携带手机等作弊工具进入考试封闭管理区、考场参加考试。 学校对所有笔试、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全过程录像录音,复试过程中所有相关材料(含答卷、成绩评定书面记录等)、视频监控资料和录音录像等须交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集中保管备查,需保存至复试结束后三年(2028年6月30日)。 (二)复试时间和地点 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为3月底至4月初,考试地点为:新华校区,具体考试时间见各二级学院复试实施细则,考场安排请关注学校网站通知(https://yjs.imac.edu.cn/html-yjs/zsgz/)。 调剂志愿考生复试时间为4月21日前,考试地点为:新华校区,具体时间和考场安排详见学校网站通知(https://yjs.imac.edu.cn/html-yjs/zsgz/)。 (三)复试内容 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主要由外国语口语和听力测试、专业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组成,同等学力考生和报考美术与书法(1356)专业学位的跨专业考生另需进行加试科目考核。一般每位考生总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除外)。 1.外国语口语和听力测试 外国语口语和听力测试满分10分,成绩计入复试成绩,合格线为6分。 2.专业考核 专业考核成绩满分90分,成绩计入复试成绩,合格线为54分。 学术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学术素养、对学科知识掌握与运用情况、科研创新潜质等,专业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专业基础、实践能力和职业素养等。 复试工作小组应根据学科专业培养目标要求、学科专业特点和办学特色,综合运用笔试、面试、实践操作等方式,科学设计各专业考核方式,具体考核方式和要求详见各二级学院复试实施细则。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可通过面谈、“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进行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作量化,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加试科目考核 同等学力考生和报考美术与书法(1356)专业学位的跨专业考生另需进行加试科目考核,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总成绩,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具体考核内容详见二级学院复试实施细则。 (四)其他要求 考生复试前全部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复试全程恪守诚信,考生在本单位招生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 学校在复试过程中坚持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考核组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等管理方式。 七、复试成绩公布和拟录取 (一)成绩计算 入学考试总成绩由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保留2位小数。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各占总成绩权重的50%。 复试成绩由外国语口语和听力测试成绩、专业考核成绩相加得出,保留2位小数。 复试成绩=外国语口语和听力测试成绩(满分为10分)+专业考核成绩(满分为90分)。 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折合为百分制)×50%+复试成绩×50%。 例如:某考生初试总分360分,复试外国语口语和听力测试得分7分,复试专业考核成绩80分,则该生入学总成绩为:360/5*50%+(7+80)*50%=79.5(分)。 (二)拟录取规则 复试结束后,学校将及时向考生公布复试成绩,并按复试结果对一志愿考生和调剂志愿考生分别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时,如果考生总成绩出现相同情况,则按复试成绩排序;如复试成绩也相同,则按初试两门业务课总成绩排序。 外国语口语和听力测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专业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加试科目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中有作弊行为的考生不予录取。 八、体检 新生入学时由学校统一组织体检。 我校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九、复查及违规处理 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发现工作人员有违规违纪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对提供虚假资格审查、学习证明等材料,或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构成犯罪者,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一)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对复试工作过程进行监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二)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考制度。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考,并对考场派出监督员进行现场监督。 (三)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复试前由学校公布复试分数线、复试办法及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由各二级学院公布本学院具体复试实施细则。复试结束后由学校公示拟录取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作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7日。未经学校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 学校信息公布网址:https://yjs.imac.edu.cn/html-yjs/zsgz/ (四)实行复议制度。在学校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考生可提出异议,相关部门在收到异议申请一周内给予答复。 内蒙古艺术学院监督、复议电话:0471-3690355 内蒙古艺术学院纪委办公室电话:0471-4925937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考试院举报电话:0471-3261818 十一、本方案由内蒙古艺术学院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或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执行。 十二、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内蒙古艺术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
内蒙古艺术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附件:内蒙古艺术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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