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 号)、《关于做好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 号)等有关文件的要求,确保复试过程安全、顺畅、稳定及复试与录取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制订我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办法。 一、工作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确保质量,按需招生,宁缺毋滥。 2.坚持把考查考生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作为复试考核的核心,选拔具有突出创新能力、优质学术潜力或者实践能力的人才。 3.坚持调整学位类型结构、大力培养高层次应用型人才的原则,主动适应国家需求,促进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协调发展。 4.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在复试录取过程中切实做到尊重考生、服务考生,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二、复试组织机构 1、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分管副院长和党委书记担任副组长,全面负责本学院的复试和拟录取工作。 组长:朱和平 副组长:贺林龙、唐秋玲 纪检委员:蔡海燕 成员:张华、施爱芹、姚进、赵伟军等导师代表 复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刘晓林 2、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组长由学院党委书记担任,负责监督检查学院复试工作的各个环节,并受理考生举报、投诉等事宜。 电话:0731-22182086 3、成立学科专业复试小组,具体实施本学科的复试工作。专业复试小组由不少于 5 名具有副教授以上(含)职称的教师组成(博士学历等同副教授职称),同时配备一名秘书记录复试情况。 具体职责包括: (1)实行组长负责制,全面负责本院复试与拟录取工作,并对本院复试工作与结果负责。 (2)遴选专业复试成员,成立专业复试小组,积极探索复试工作新思路、新做法,增强复试工作的有效性。 (3)制定具体复试方案,开展招生政策、文件、业务的学习,进行操作流程、规章制度、保密纪律要求的培训,以确保复试的公正、公平、准确性。 (4)对本院复试材料进行汇总、整理并审核、签字、盖章,确认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 三、招生计划与复试人数 总招生计划:学术学位30人;专业学位109人。 复试人数: 1.学术学位(设计学),招生指标30人,复试人数35人,按1:1.2差额复试原则。 2.专业学位(设计),招生指标109人,复试人数144人,按1:1.3差额复试原则。 3.一志愿复试考生分数线如下表 复试分数线: 复试人数: 四、复试考核方式及内容 (一)资格审查 不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的考生,将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该生复试成绩为零,不予录取,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都必须进行资格审查。 地址:株洲天元区泰山西路88号湖南工业大学崇美楼218会议室进行资格审查。 时间:3月28日下午13:00-17:30 资格审查时考生需提供下列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准考证。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持注册完整的学生证及复印件)。 (3)应届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无法通过在线验证的,须咨询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更正学籍注册信息);往届考生需提交教育部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持国外学历的考生,还需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留学认证材料。 (4)大学期间成绩单(本校的应届生由考生所在学院盖章,其他院校的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校教务处盖章)或人事档案中成绩单(加盖档案单位公章)的扫描件。 (5)未毕业自考生,还需提供考籍卡(证)、全国自学考试 6 科以上(含 6 科)成绩单等材料。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招生计划的考生,应提交《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7)《湖南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现实表现情况表》(见附件)需由本人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无学习或工作单位 人员可在其常住地街道办事处或村委会开具相关证明。 (二)缴纳复试费 复试费标准为120元/人,缴费方式为扫码缴费,缴费二维码如下:
湖南工业大学包装设计艺术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未及时缴纳复试费的考生,不予参加资格审查。缴费后自动放弃复试的,不予退费。 (三)复试内容 (1)专业、理论笔试:3月29日上午8:30—11:30,崇美楼参加专业复试。学术学位的复试内容为命题论文(满分100分);专业学位的复试内容为设计创作及设计写作(设计创作100分,设计写作满分100分),采用闭卷方式。(具体考试教室见学院通知)。 (2)综合面试:3月30日上午8:30-12:00,3月30日下午13:00-18:00考核考生综合素质、专业能力、科研潜质、心理素质及社会适应性和英语听说能力。每名考生的综合素质测试时间一般不少于15分钟。(具体考试教室见学院通知) (3)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满分为100分。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总分,但任意一门不及格(低于60分)者将不予录取。 注:复试分两个环节,一是专业笔试(时间180分钟),二是面试环节(时间15分钟),面试环节包含考生综合素质、专业问答和英语口语三个部分,面试考官根据考生面试情况现场打分,每个部分100分,面试总分300分。 (四)初试复试成绩的权重分配 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均折合为百分制后,按相应的权重相加为综合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所占比重为:初试成绩60%,复试成绩40%。其中设计复试100分(专业创作40%,专业写作30%,综合面试30%)、设计学复试100分(命题论文60%,综合面试40%),综合面试中考生自我介绍与专业能力展示占40%,考官提问占50%,口语占10%),根据招生计划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序排名录取。若综合成绩相同时,按初试成绩从高至低排序;复试成绩相同时,按复试专业成绩从高至低排序。 总成绩(百分制)=初试总分÷5×60%+复试成绩×40% 设计学复试成绩(百分制)=命题论文×60%+综合面试×40% 设计复试成绩(百分制)=设计创作×40%+设计写作×30%+综合面试×30% 五、录取 1、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要求,根据学校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的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和身体健康状况等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录取规则 在分专业招生计划内,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最后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公布拟录取名单。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单独排序录取。 如遇招生计划最后一名最终成绩相同时,则初试成绩高者录取,如再相同,则初试英语高者录取。 复试合格考生均具有待录取资格,如本专业拟录取考生放弃,直接顺延拟录取。 3、体检 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 3 号)规定要求,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进行,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我校校医院或国家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体检,并在拟录取名单公布后1个星期内,将个人近 1 个月内的有效体检报告交至录取学院。未按时提交体检报告或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4、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1)复试中专业理论笔试或综合素质面试成绩不合格(60分以下)者; (2)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有一门不合格者(60分以下); (3)思想政治素质或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4)体检不合格者。 5、我校将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对所有拟录取调剂考生发送拟录取通知,被“拟录取”的考生须在12小时内登录调剂系统接受拟录取通知,经多种渠道联系仍然不接收的,视为自动放弃。一志愿考生发送拟录取通知后默认接收,无需操作。 6、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的,录取资格无效。 7、人事档案: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凭《调档函》于8月31日前将全部人事档案寄达我校。考生不能按期调取人事档案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复试监督 复试及录取工作应当严格遵守教育部、学校、研究生院和学院的有关规定,规范工作程序,强化服务意识,完善资料存档;实行组长负责制,以考生为本,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科学的精神,确保质量。对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复试过程监督电话:0731-22183677 七、其他 1、未按规定时间参加我校复试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 2、对填报虚假信息、提交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他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的考生,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纪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进行严肃处理,并通知考生所在单位(学校)。 3、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填联系电话的畅通,以免影响复试、录取等工作。 4、未尽事宜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并解释。 湖南工业大学包装设计艺术学院 2025年3月25日
2025年湖南工业大学 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现实表现情况表 |
| 性 别 |
| 出生年月 |
| 联系电话 |
| 政治面貌 |
| 考生编号 |
| 学习/工作单位 |
| 档案所在单位 |
| 现实表现情况(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
| 奖惩情况 |
| 单位意见 |
负责人签名: 公章(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人事或政工部门) 年 月 日 |
需由本人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无学习或工作单位人员可在其常住地街道办事处或村委会开具相关证明。 湖南工业大学 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 本人是参加湖南工业大学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的 学院 专业考生。我已认真阅读《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以及省级教育考试机构发布的相关规定。 我已知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 我郑重承诺: 1.保证如实、准确提交复试材料,如提供虚假材料或错误信息,本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2.自觉服从招生学院的统一安排,接受工作人员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3.自觉遵守相关法律和考试纪律,诚信复试。 4.参加复试的过程中,不进行拍照、截屏、录音录像、网络直播等记录分享动作,严格遵守相关保密规定,在学校复试工作全部结束前不以任何形式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等与复试相关的信息。 5.主动服从并积极配合学校做好研究生招生其他相关工作。 如发现考生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直至依法依规追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