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和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浙江科技大学有关工作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工作原则 2025年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将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为核心,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做到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 二、组织管理 按照学校公布的专业目录公布的进行招生,学院院长为复试录取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副院长为直接责任人。学院成立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学科(专业)专家复试小组、资格审查小组、后勤保障小组、应急工作小组,各工作小组实行组长责任制。 1. 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统筹、协调、监督、管理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制定学院复试与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含调剂办法),负责组织学院的综合面试、专业课、英语听力口语测试、政治理论课试题的命制,并做好保密工作。负责组织成立学院的各学科(专业)专家复试小组和资格审查小组,对其进行必要的培训,并报研究生院备案。确定拟录取名单,交研究生院复核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负责对参加复试而未被录取的考生进行必要解释和有关学生申诉问题的处理。 2.学科(专业)专家复试小组:学科(专业)专家复试小组须由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作风过硬的教师组成,小组成员须在5人(含)以上,硕士生导师不少于3人,其中1人必须具备较高外语口语水平及听力测试能力。凡有近亲属参加当年复试或存在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复试公平公正的人员,不得参加当年复试录取各个环节的工作。严守复试录取工作纪律,复试小组成员名单在面试前随机抽签确定。复试过程中,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公正评分。 3.资格审查小组:根据学校复试录取工作实施方案对不同类别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通知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参加复试,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 4.后勤保障小组:复试所需硬件设备、备用设备、场地安排、卫生消毒、后勤补给等各项准备工作。 5.应急工作小组:处理复试过程中遇到的突发事件,如命题管理、试卷印刷、运送、保管等环节出现的泄密事件,以及在考试实施、考试组织管理过程中发生的违规事件、舆情事件或使工作中断的各类障碍事件。 三、复试工作 (一)时间安排 我院研究生复试工作于3月下旬启动,一志愿复试在4月7日前完成,调剂复试在4月8日至4月下旬进行。待一志愿考生复试结束后,学院发布调剂具体公告及调剂缺额信息,组织开展调剂复试工作。各批次具体复试时间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通过学院官网发布。 (二)招生计划 复试录取过程中学院可根据各专业方向调剂复试情况作动态调整,报学校批准后实施。 (三)复试分数线确定原则 1.各专业复试分数线按照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A类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确定。 2.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实行差额复试,复试比例为1:1.5,人数不足时,按实际人数进行复试。 3.“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复试分数线按照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B类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确定。 (四)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前,由学院组织对复试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考生,不予复试。 考生必须提交以下资料: 1.有效身份证。 2.初试准考证。 3.《浙江科技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审查表》,并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4.学历证明资料。 应届本科毕业生: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高校教务部门颁发的学生证)原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的打印件(来源地址:http://www.chsi.com.cn/xlcx/bgcx.jsp)。 往届本科毕业生: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打印件(来源地址:http://www.chsi.com.cn/xlcx/)。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http://www.chsi.com.cn/xlrz/)。 提前毕业的考生,即目前在校三年级学生,必须持有现就读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学分证明原件,并注明该生在2025年9月1日前能取得毕业证书。 同等学力考生必须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两年或两年以上,即2023年9月1日前毕业的同等学力考生方具有复试资格。 同等学力考生需提供专科毕业证书原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打印件(来源地址:http://www.chsi.com.cn/xlcx/)。大学本科结业生按同等学力身份考生对待,须提供结业证书原件。 5.其他资料 所有考生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 退役士兵计划考生须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应在复试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大学期间的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非必备材料,各学院自行确定)。 (五)加分项目和政策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后3年内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可申请享受初试总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项目之一,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 退役大学生士兵〔即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者,其中,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达到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 申请享受初试加分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加分政策。加分项目不累计。 (六)复试形式、内容及具体要求 学院复试工作采取现场方式进行复试。复试内容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1. 综合面试:侧重点是为了更全面的了解考生情况,考察其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及科研能力等情况。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2. 专业课笔试:根据已公布的复试科目,对考生组织专业课笔试。笔试时间180分钟。 3.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 以上4个环节考核成绩满分各为100分。 5.同等学力加试:同等学力考生必须加试两门所报专业相关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 6.心理测试: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需参加心理测试。 7.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考生总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满分100分)=综合面试×50%+专业课测试×30%+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20%; 综合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分)或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不予录取。 考生总成绩(满分100分)=(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 (八)应急处置。学院成立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处置硕士研究生复试中的突发事件,严格落实好各项防护和保障措施。 (九)复查工作。入学后3个月内,学院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心理测试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四、录取工作 (一)录取原则 1.根据初试、复试折算后的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若存在同分情况,则按初试成绩较高者录取。 2.复试综合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分)或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考生提供虚假信息,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经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核查属实的,不予录取。 3.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别排序录取。一志愿考生录取完毕后,空余的名额用于调剂录取。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单独排序录取。 4.若拟录取考生自愿放弃录取资格或因招生计划动态调整等原因增加招生指标,则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补录取,补录取考生如已接受其他招生单位录取的则不予录取。 5.调剂考生已通过电话、短信等多种方式联系且未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调剂服务系统确认待录取的,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6.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二)录取工作管理 考生通过学院组织的复试后,依据考生总成绩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每批考生分开排名录取,各专业方向考生分开排名录取。拟录取名单经研究生院审核后,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在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公示结束后,学校通过“研招信息公开平台”将拟录取名单报浙江省级教育考试院进行政策审核,并按要求向教育部备案。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德、诚信、责任感、纪律性等进一步核实。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考生应在复试成绩公示后两周内向拟录取的学院提交近1个月内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体检报告单。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五、招生录取信息公开工作 学院严格按照规定,将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复试考生名单、拟录取名单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和教育部“研招信息公开平台”进行准确、规范、充分、及时予以公开。 六、监督工作 (一)实行责任分工制度。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学院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 (二)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根据工作安排,学院选派专门人员进行复试现场巡视监察。 (三)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学院及时对外公布复试录取工作方案、考生初试成绩、复试成绩、综合成绩、拟录取名单等重要信息。 七、本办法由艺术学院负责解释,报校研究生院审议通过后实施,未尽事宜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浙江科技大学艺术设计与服装学院 2025年3月27日 附件: 1.浙江科技大学艺术设计与服装学院2025年复试小组工作基本规范 2.浙江科技大学艺术设计与服装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考场纪律及注意事项 3.浙江科技大学艺术设计与服装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应急处置预案
附件1 浙江科技大学艺术设计与服装学院 2025年复试小组工作基本规范 为做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提高生源选拔质量,确保复试工作的科学、规范、公平、公正、安全,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规范。 一、组织管理 1.按专业方向成立硕士研究生复试小组,成员由招生学院领导、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或学术委员会成员、硕士生导师代表等部分人员组成。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 5 人,硕士生导师不少于3人,其中组长 1 人。另设秘书 1 人。 2.复试小组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做事公道正派,熟悉国家研究生招生工作政策和学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及相关规定。 3.复试小组人员名单在考试前应保密,随机确定复试小组成员名单。 4.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的人员,不得参加复试小组。 二、工作职责 1.加强考生身份审核,严防“替考”。 2.按程序做好硕士研究生复试考核工作。 三、考核内容 复试着重对考生思想品德、科学态度、诚信意识、专业素养、创新能力、英语能力、综合素质和实验动手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对专业学位研究生突出实践能力的考查。复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专业课考试、英语面试、综合面试等。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复试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实行一票否决制,主要内容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结合考生档案所在单位出具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人事、政工部门盖章)和《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的记录,全面考查考生在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 2.专业课考试,满分100分,考试形式为笔试,笔试时间为180分钟。 3.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满分100分,主要考查考生的外语听说能力。 4.综合面试,满分100分,主要考查考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 综合素质方面包括:(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2)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3)事业心、 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4)人文素养;(5)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专业能力方面包括:(1)前置学历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2)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等;(3)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6.心理测试: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需参加心理测试。 7.同等学力加试:同等学力考生必须加试两门所报专业相关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与初试和复试中的专业课科目相同。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 四、工作要求 1.学院对招生相关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明确工作纪律、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为复试小组配齐所需计算机和应急通讯等相关设备,并指定专人负责全程录音录像工作。 2.严格落实“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要求。 3.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考核时间、试题(库)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等原则上应统一,考核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笔试、面试,面试时间不少20分钟。 4.复试小组成员现场不得携带和使用手机等电子设备,现场独立评分,任何人不得改动。复试小组秘书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填写考生作答情况记录表,并根据打分计算考生平均成绩。 五、成绩核定 复试成绩(满分100分)=综合面试×50%+专业课测试×30%+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20%;综合面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或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不予录取。 六、面试流程 学院复试工作采取现场面试方式进行复试。 学院悬挂醒目的复试横幅或标志,保证考场环境整洁、明亮、安静,指定专人负责全程录音录像。 1.学院通知考生在规定时段到达面试集合地点。无法联系的考生,一般按考生自动放弃面试处理,做好联系记录。 2.指导考生熟悉复试流程,告知考生考场纪律和注意事项。 3.随机确定考生的面试顺序,按顺序引导考生进入考场。 4.面试前,结合考生提交的有效证件材料,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两识别、四比对,严防“替考”。 5.按流程引导考生完成面试。
附件2 浙江科技大学艺术设计与服装学院 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考场纪律及注意事项 一、考场纪律 1.考生要听从统一指挥,尊重复试工作人员,遵守面试程序,自觉接受工作人员的指导和管理。 2.候考期间,应上交所有通讯和电子设备,并保持安静。 3.在学校全部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 4.面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离开面试考场,不得拖延。 5.严肃考试纪律。考生有下列行为之一,取消复试资格或复试成绩作无效处理,并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 (1)由他人代考; (2)不服从工作人员指挥或无理取闹,扰乱正常考试秩序; (3)经查认定存在违纪舞弊行为; (4)全部复试工作未结束前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 二、注意事项 ( 一)考前筹备 1.注意仪容仪表,保持干净整洁、言语礼貌等,携带以下物品按时参加复试: (1)本人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2)初试准考证(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 (3)报考学院要求准备的其他考试用品; 2.突发应急:考生应保持个人应急电话畅通。复试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无法到场时,考生须立即联系招生学院复试小组工作人员,按要求及时启动应急预案。 3.谨防诈骗:我院研究生复试不收取考生任何费用,如有冒充学校工作人员或研究生导师,以模拟复试等各种方式让考生交费,请及时与我校研招办联系核实(电话:0571-85070292)。 (二)过程管理 1.资格审查:复试考生须如实填写个人相关信息,仔细阅读《复试考生须知》中的内容,并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未按要求签订承诺书或者提供虚假信息者,不予复试。各招生学院按照要求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 2.保密要求:复试是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一部分,复试考题属于国家机密级。复试过程中禁止录音、录像和直播,全部复试工作结束前禁止泄露或公布复试相关信息。 3.诚信复试:认真阅读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如实、准确提交报考信息和各项复试材料,自觉遵守相关法律和考试纪律、考场规则,诚信考试,不作弊。考生复试过程如有违规行为,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 4.成绩发布:复试结束后,学院会尽快核算考生复试成绩并公示在学院招生网站,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查看复试成绩。复试结束后,拟录取名单将统一在学院研究生招生网进行公示。
附件3 浙江科技大学艺术设计与服装学院 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应急处置预案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置硕士研究生复试中的突发事件,确保我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国家教育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实施办法(暂行)》及《浙江科技学院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硕士研究生复试中的突发事件是指复试过程中试题泄密、试卷错装漏装、网络中断、复试平台故障、网络舆情、设备硬件故障等紧急情况。 一、组织机构 2025年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应急处置,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学院由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统一决策、组织、指挥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行动。 二、工作原则 1.统一指挥,快速反应。立足防范,抓早、抓小、抓快。发生突发事件,要按照“早发现、早报告、统一指挥、快速处置” 的原则,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对、处置果断,各环节紧密衔接,力争把损失或影响降到最低。 2.有效控制、就地解决。坚持把突发事件控制在发生地,就地解决,避免扩散;如已扩散,尽可能控制在最小范围内,避免造成相关工作的混乱和失控。 3.预防为主、规范程序。对可能发生的问题,诸如试题泄密、网络中断等提前研判,注重预防。从思想、制度、组织、设备设施等方面加强硬件与软件预防措施建设,保证需要时能够快速到位、规范行动、有效处置。 三、工作要求和处置方法 1.复试当日的相关工作人员,须提前30分钟到达学校,不得擅自离开校园,并保持移动电话的联络畅通。 2.复试前30分钟,相关教师因特殊情况不能到校的,招生学院应立即通知应急教师到场补岗。复试过程中,教师、考生出现身体异常,立即与校卫生所取得联系,做好相关处置工作,并上报学校。 3.如出现试题泄密、试卷错装漏装,学院立即上报研究生院,按程序启用备用试题。 4.出现硬件设备故障,包括计算机、投影仪、话筒、网络设备等,招生学院立即上报研究生院,并启用备用考场。 5.出现网络舆情,学院应立即上报研究生院,由宣传部、研究生院、学院等迅速协商、妥善处理,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擅自对外发表言论。学院应准确记录事件过程,内容包括事件发生时间、地点、内容、事件发生起因分析、性质判断、涉及范围、影响程度等,学校主管部门采取的措施、社会及媒体等各方面的反应、事态发展状态等方面。 7.如发生其他重大事故,由学院立即报告研究生院,研究生院立即报告学校,按程序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 四、联系方式 研究生复试期间,研究生招生工作负责人及相关工作联系人的移动电话保持开机,不得人机分离。复试期间设立突发事件值班电话0571-85070550,13858091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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