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根据《兰州财经大学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一志愿考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的要求,在确保复试工作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为保证学院本次复试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本工作实施细则。 一、工作原则 1.坚持综合评价。把考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注重对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侧重考核考生的研究能力、理论知识掌握程度及创新思维。注重考生的综合素质,特别是学术能力、艺术理论水平和专业素养。 2.注重分类选拔。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分类选拔,设计学学术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学术素养、对学科知识掌握与运用情况以及科研创新能力;美术与书法专业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专业基础、实践能力和职业素养。 3.坚持严格管理。通过实施“三随机”(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评审专家组成员、随机抽取面试题目)等措施,避免任何形式的偏见或不公平现象。在复试前,对所有评审专家进行统一的培训,确保对评价标准的理解和应用一致,避免主观随意性影响评审结果。 4.严格录取管理。坚持“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5.优化考生服务。做实做细服务,确保咨询畅通,强化人性化安排和个性化关怀,为考生提供全面细致的考试指导,满足考生的合理需求。 6.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安全、有序的复试环境,维护复试工作的正常进行。加强组织协调,严格执行“集体议事、集体决策、会议决定”的规程,审议决策考试招生重大事项。加强应急处置,加强舆情应对,加强录取数据审核报送。研究生院统一管理我校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统一审核各院系复试、调剂、录取有关操作细则,统一发布调剂信息,统一监督巡查,统一审核调剂复试及录取名单,统一办理相关手续。 二、组织管理 成立艺术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复试工作的整体安排和协调工作。由教授、副教授等人员组成“三随机”复试工作组,负责具体的复试评审工作。 学院组织面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充分保障考生的考核时间,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同时向考生开通咨询监督电话,畅通考生联系通道。 三、复试流程 1.复试时间 一志愿考生初试成绩达到《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B类考生)》的, 学院于3月29日-30日组织复试。 具体时间和地点与兰州财经大学研究生院官网公布信息保持一致,以兰州财经大学研究生院和学院通知为准。 2.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3月28日。 (2)资格审查地点:艺术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段家滩校区北教学楼315室)。 (3)资格审查材料:与兰州财经大学研究生院官网公 布的《兰州财经大学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一志愿考 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规定相同。 3.复试内容 (1)复试专业课笔试。设计学专业重点评估学生的综合设计理论知识及学术研究意识,美术与书法专业对考生的素描能力和水平进行考察,考试大纲详见兰州财经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公布信息。同等学力加试素描、色彩两门考试。 (2)综合素质面试。主要包括以下考察部分: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的掌握情况;利用所学知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本学科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志愿服务等)情况或实际工作中的表现;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人文素养、表达能力、举止及仪态等;综合素质面试尽可能采用综合性、开放性试题。 (3)英语口语听力测试。重点测试考生是否具备一定的外语听说能力,全面考核考生的外语水平。 (4)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不做量化计入总成绩,由各招生学院在面试环节进行考核,结合《兰州财经大学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思想政治考核表》,从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几个方面对考生进行考核,当场给出是否合格评价,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复试用品 考生根据考试内容,自行准备考试所需用品。考试用纸由学校统一提供。 四、成绩核算 考生录取总成绩实行百分制。设计学硕士研究生、美术与书法硕士研究生录取初试与复试成绩权重为: 录取总成绩=初试成绩/5×70%+复试成绩×30% (1)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复试专业课笔试成绩×50%+综合素质面试成绩×30%+英语测试成绩×20% 复试专业课笔试、综合素质面试、英语口语听力水平测试满分均为100分。 (2)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为素描和色彩,满分分别为100分。同等学力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总分。 (3)复试规则 所有拟录取考生必须参加复试,复试比例如下:各专业实行差额复试,进入复试的考生人数一般不少于各专业已公布招生计划的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量组织复试。不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不予录取。 五、录取 一志愿考生于4月7日前完成录取,录取名单以总成绩的排序结果为依据。若总成绩相同,则依据初试成绩总分的 高低,若初试成绩总分也相同,则依据专业基础课成绩的高 低,确定是否录取。 专业课笔试、综合素质面试、英语口语听力水平测试和 政治理论成绩任何一项<60分者均视为复试不合格,不参加 排序,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的课程不计入总成绩,但加试成绩<60分者视为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思想品德考 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拟录取考生经公示无异议和教育部录检合格后才确定为正式录取。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六、申诉与投诉受理 考生反映的各类违规违纪问题及进行的申诉和投诉,学校按规定进行调查,经调查属实的问题,将责成有关部门进行复议。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七、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兰州市城关区段家滩路496号 邮编:730020 联系电话:0931-4673857
未尽事宜,请考生随时关注兰州财经大学研究生院官方网站的各项通知和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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