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院各专业招生指标情况
最终招生指标可能会根据生源等进行微调,以实际拟录取指标数为准。 二、本院各专业一志愿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基本成绩要求 三、学院复试录取办法、复试内容、复试形式 (一)复试形式 线下现场复试。 (二)复试内容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从考生本人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德、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进行,考生须在规定时间通过指定方式向学院提交由考生所在单位出具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详见附件1) 2.专业课笔试考核 复试内容 | | | 专业课笔试考核 (总分100分,考试时间180分钟) | | | | 考核方式:要求考生结合简单的工具进行理论分析和设计,考察考生的理论知识积累和实际设计实践能力。(请提前准备好钢笔、绘画颜料、画笔等相关作画工具。) | | | | 考核方式:要求考生结合简单工具进行设计,考察考生专业设计能力和实际动手能力。(请提前准备好颜料、画笔等相关作画工具。) |
3.综合能力考核 复试内容 | | 专业 代码 | 综合能力考核(面试) (总分100分,面试时间每人约20分钟) | 备注 | | | 1.英语口语: 英语自我介绍;(10分) 2.研究能力:结合专业进行专业设计能力考核,考核考生的逻辑思维能力、分析判断能力和设计表达能力等;(60分) 3.要求考生介绍大学期间参与社会实践的情况或工作阅历以及自己的兴趣爱好等(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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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同等学力加试科目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两门专业知识考核内容,每门考核总分100分,每门时长90分钟,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第一门考核科目:要求考生结合简单工具绘画创作,考核学生的基础绘画和设计表达能力。 第二门考核科目:考察学生艺术设计基础理论知识及学科知识宽度等理解表达能力。 四、复试差额 复试实行差额复试,进入复试的考生人数一般不少于各学科专业已公布招生计划的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具体以实际参加复试考生数为准。 五、成绩计算办法 考生总成绩中初试成绩占40%,复试总成绩占60%。 总成绩(百分制)=初试成绩/5*40%+(笔试成绩*40%+综合能力考核成绩*60%)*60% 其中: 复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综合能力考核成绩*60%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即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1.未参加复试者;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3.复试总成绩不足60分者; 4.同等学力加试任何一门科目不及格者; 5.存在其它规定不予录取的情况。 六、复试流程安排 复试流程包括:缴纳复试费、考生报到、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环节,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复试安排。 (一)缴纳复试费 按照自治区物价局批复,我校复试费180元/人。复试费通过我校财务系统缴费,未缴费的考生,不予复试。请所有考生在核实确认已获得复试资格(以公示的复试名单为准)后,再进行缴费。因考生本人原因造成的错误缴费或缴费后不参加复试,费用不予退还。 缴费方式: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艺术与设计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细则
微信扫码后,输入考生姓名、身份证号、艺术与设计学院、复试批次(以学院公示复试考生名单信息为准)等信息,根据提示完成缴费。建议考生留存缴费截图备查。 (二)报到 报到时需要材料:包括资格审查材料、面试材料 1.资格审查材料: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报到时提供相关材料原件现场核查,复印件交给学院。复试资格审查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资格审查材料清单详见(附件2) 2.面试材料:报到时除资格审查材料以外,还需带以下材料核验 (1)考生已签字的《桂林电子科技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详见附件3); (2)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教务部门或档案单位公章,必备); (3)国家英语等级考试成绩单原件、各类奖励竞赛获奖证书、科研论文专利成果证明等材料; (4)大学期间设计作品集。 七、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安排 (一)考生应在规定时间报到,并按要求参加复试,未按时参加复试,后果由考生负责。 (二)对考生身份存在疑问的,学院可以拒绝考生复试。 (三)考生不得私自对复试过程拍照、录音录像,不得将复试过程对外泄露,否则学校有权追究考生责任,并取消该考生的复试成绩。 (四)在复试过程中如发生其他影响正常复试的突发事件,由学院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时间研究解决,并报告研究生院。 八、录取排名说明 在学院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坚持“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具体按以下要求进行: 录取时考生分批次、分专业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若总成绩相同,按照以下优先级排序: 1.考生复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2.考生初试中全国统一命题科目数量从高到低排序; 3.考生初试中全国统一命题科目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4.考生复试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九、学院其他补充说明 1.学院联系方式 办公地点:桂林电子科技大学花江校区411210 联系电话:0773-2305205 彭老师 2.调剂相关事宜待一志愿考生复试结束后另行通知。 3.未尽事宜根据教育部、自治区相关文件及我校2025年研究生招生复试有关规定执行。 4.本办法由艺术与设计学院负责解释,办法如与上级文件规定有不一致的,以上级文件规定为准。 艺术与设计学院 2025年3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