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安交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方案(西交研〔2025〕30号)》文件精神及要求,结合本院实际情况,现将2025年人文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复试要求 1.复试分数线 学术学位复试分数线 | 学科门类(学科)/专业学位代码及名称 | | | | | | 哲学[0101] | | | | | | 社会学[0303] | | | | | | 新闻传播学[0503] | | | | | | 专业学位复试分数线 | 社会工作[0352] | | | | | | 美术与书法[1356]、设计[1357] | | | | | |
复试安排通过学院网页公告和微信群等方式,通知达到我院复试分数线的每一位考生,无故不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作自行放弃。 2.复试形式 根据教育部和学校有关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相关规定,我院本次复试全部采用现场复试的方式,考核形式包括笔试、面试。 3.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考核、英语听力和口语、综合考核(含思想政治素质及品德)。哲学、社会学、新闻传播学、社会工作的专业考核环节以笔试的形式进行,美术与书法、设计的专业考核环节以面试的形式进行;其他复试内容均以面试的形式进行。 (一) 专业考核 哲学、社会学、新闻传播学、社会工作专业的专业考核采用笔试形式,考核时间为150分钟。 美术与书法、设计的专业考核环节以面试的形式进行,考核时间10分钟/人,与综合考核一并进行。 (二) 英语听力和口语 英语听力和口语5分钟/人 (三) 综合考核(含思想政治素质及品德) 综合考核包含科研能力考察及综合能力测试,考核时间为15分钟/人 学院将在复试中考查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及品德,主要考查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科学精神、诚实守信等方面。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复试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专业考核*50%+英语听力和口语*20%+综合面试*30% 5.其他要求 考生应及时查看学院复试细则,于复试前熟悉复试的流程和要求。复试期间,考生须自觉服从学校、复试学院的统一安排,接受校方的管理、监督和检查,听从工作人员指挥,按要求参加各项考核环节,不得带耳机、不得录音、录像,不得携带手机、手表、计算器等设备进入复试场所。复试试题属于国家机密级事项,考生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 二、信息采集 复试科目、复试分组说明: 报考专业 | | | | | | 哲学 | | | | | | 哲学 | | | | | | 哲学 | | | | | | 哲学 | | | | | | 哲学 | | | | | | 社会学 | | | | | | 社会工作 | | | | | | 新闻传播学 | | | | | | 设计 | | | | | | 设计 | | | | | | 设计 | | | | | | 美术与书法 | | | | | | 美术与书法 | | | | | | 美术与书法 | | | | | |
三、综合素质测试 考生通过手机完成综合素质测试(请提前准备具有一定流量和电量的智能手机)。测试时间:3月20日,详见附件3。 四、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含美术与书法、设计专业)均须按要求的时间、地点报到并接受资格审查。学院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及学校招生章程对考生身份、学历信息、报考条件(含学院在简章和目录中设定的要求),报考专项及享受照顾(含加分)政策的资格等进行全面审核,确定考生的复试资格。考生主动配合学院工作人员核验相关证件原件,并在每个考核环节开始前进行身份核验。 2.所需携带材料 参加现场复试的考生,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往届生)、准考证、学生证(应届生)、《诚信复试承诺书》(复试采集系统下载)等。 所有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得参加复试。 五、复试安排 序号 | | | 1 | | | 2 | | 09:00-11:30,专业考核(笔试),地点:待定 (哲学、社会学、新闻传播学、社会工作专业参加,美术与书法、设计专业不参加) | 3 | | 面试流程:1、随机形成专家分组;2、考生资格审验;3、宣读考场注意事项4、英语听力和口语;5、专业考核(仅美术与书法、设计专业)6、综合面试;7、评分、相关资料存档。 面试分组 第一组:哲学 第二组:社会学 第三组:社会工作 第四组:新闻传播学 第五组:设计 第六组:美术与书法 [面试具体地点待定] 所有考生07:40到达面试地点,面试08:00正式开始,所有试题随机抽取,考生复试顺序随机产生。 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为20分钟(美术与书法、设计专业面试时间为30分钟) |
六、录取 1.总成绩计算办法 总成绩=初试成绩(折合为百分制)*60%+复试成绩*40% 2.学院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细则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3.学术学位、专业学位考生的录取工作分别进行,按考生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录取。不同类别考生的录取工作按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录取并经学院招生工作小组审核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为协同培养育人项目的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须签订协同培养协议书。 4.拟录取的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5.报考资格、录取条件、录取程序等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不合格(复试成绩低于60分或在考核环节不合格)不予录取。 5.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校将向考生(含本年度录取的推免生)所在单位函调考生现实表现,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考生所在单位须于4月底前通过指定方式向我校提交《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审查表》,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各类协议书(含定向就业)由拟录取学院组织在5月底前签订、验收及归档。对于拟录取的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函调人事档案,由拟录取学院验收及归档。 七、其他注意事项 1、复试体检工作将在入学时由研究生学籍管理部门会同校医院安排进行。 2、复试工作完成,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未经公示的不予录取,并报研招办审核。正式录取以录取通知书为准。 3、奖助学金。研究生在读期间的奖助金按照《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奖助金管理办法》(西交研〔2020〕132号)执行。
联系电话:029-82663705 监督电话:029-82664879 附件:1.复试考生名单(准考证号、姓名、政治、外语、业务一、业务二、总分) 2.复试信息采集通知 3.综合素质测试相关说明
人文学院
2025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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