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学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要求,为做好本年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特制订本方案。 一、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A类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院按照1:1.8的差额比例确定复试资格名单。 二、复试时间与形式 2025年3月28日至3月30日,我院采用现场复试。 1.报到和资格审查: 时间:2025年3月28日(星期五)7:30-11:00 地点:美术楼(桃李园对面)一楼展厅 2.复试科目考核(笔试): 时间:2025年3月28日(星期五)-3月30日(星期日) 地点:具体分组及时间、地点安排在资格审查时通知 3.综合素质考核(面试): 时间:2025年3月28日(星期五)-3月30日(星期日) 具体分组及时间、地点安排在资格审查时通知
三、复试内容 (一)资格审查 由我院对复试考生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不予复试。 1.材料提交与核验 (1)身份证 (2)学籍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其中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应届生提供主考院校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如本科成绩单或课程设置方案),持境外学历的考生须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报告。 应届生考生由所在学院(毕业学院)签署意见并盖章。非应届生由所在工作单位或基层党组织开具,如无工作单位的,由档案存放单位开具。 (4)大学历年成绩表 (6)《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7)与单位签订的《定向就业协议》 (8)《诚信复试承诺书》 其中,各类考生需提交的材料(电子版)包括: 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1)(2)(3)(4)(6)(8); 网络教育或成人教育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1)(2)(3)(4)(6)(8),以及录取当年的录取名册复印件,加盖学校公章; 往届毕业生:(1)(2)(3)(4)(5)(8); 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包括应届生和往届生):还需要提交(7)。 ※上述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现场复试考生复试时须携带原件核验。 申请保留入学资格者必须提交保留入学资格申请书,经专业指导组及我院签署意见同意后报研究生院备案。拟录取后再补提交的申请无效。 2.加分项目 按照教育部文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普通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对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按照华南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符合复试加分政策项目的考生应及时与我院联系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由我院汇总研究生院审核。 3.提交个人简历、作品集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须在复试时向学院提交纸质版个人简历、作品集各5份。 (二)复试 复试包括复试科目考核、综合素质考核两个部分,均通过现场复试进行。 1.复试科目考核(满分100分) 复试科目考核范围为所报考专业研究方向相关内容(笔试作答,详见复试科目大纲)。 2.综合素质考核 综合素质考核包含外语考核、专业素质考核、品德与实践能力考核三部分,综合素质考核成绩=外语考核*20%+专业素质考核*50%+品德与实践能力考核*30%。 (1)外语考核(满分100分) 重点考察考生的外语听说读写能力。 (2)专业素质考核(满分100分) 重点考察考生对专业基础知识、专业研究动态的掌握和了解情况,以及科研创新成果等。 (3)品德与实践能力考核(满分100分) 重点考察考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情况和社会实践经历等,尤其要切实加强诚信评判,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凡发现弄虚作假及考试违规、作弊考生,无论何时核查确定,一律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严肃处理。 (三)同等学力加试考核 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专科毕业两年或本科结业)需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请此类考生在复试前与我院取得联系。加试成绩不计入总分,但低于60分不予录取。 (四)体格检查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学校公示拟录取名单期间,拟录取的考生需向我院提交或通过中国邮政EMS邮寄医院(二级甲等以上)的体检报告原件(近3个月内有效)(邮寄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55号华南师范大学第三教学大楼107,邮政编码:510631,收件人:钟老师,联系电话:020-85216159)。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录取考生入学时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不符合录取要求者取消录取资格。 四、录取 1.所有具备复试资格的考生均须经过复试且合格方能录取。 3.复试成绩=(复试科目考核成绩+综合素质考核成绩)/2,复试成绩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4.复试合格的考生,按照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50%+复试成绩×50%来计算。第一志愿考生与调剂生分开排序,依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并结合体检情况确定拟录取名单,择优录取。 5.拟录取名单公示7日。 五、其他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我院请假。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入学三个月内,我院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在复查中表现差异大的,要进行严格审核和调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确认冒名顶替或考试舞弊的,要予以严肃处理,并进行责任追究。 未尽事宜以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文件和学校相关规定为准。 六、联系方式 1.咨询电话 美术学院:020-85216159 研究生院:020-85213863 美术学院 2025年3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