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rtells 发表于 2023-4-16 16:07:52

扬州大学美术与设计学院2023年复试录取细则

为进一步提升人才选拔质量,我院依据《扬州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扬大研院【2023】17号文件精神,本着“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和“安全、平稳、公平、公正、公开”的工作原则,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制订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一、组织管理(一)成立“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复试、录取工作。 (二)成立“思想品德考核小组”,具体负责考生的思想品德、心理健康的考核以及考生复试资格的审核。(三)成立“学科专业复试工作组”,具体负责本组考生的面试工作,根据复试工作组确定的复试具体办法和评价标准,确定考生复试的具体内容,确保本小组现场复试的顺利进行。 二、复试通知根据学校要求,学院在本学院网站公布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再寄发复试通知书。网络公布复试名单及复试时间、地点后,同时通过短信或电话通知考生参加复试,并再次告知现场复试的地点、时间以及提供的相关材料。没有接到学院短信或电话复试通知的考生,只要达到学院公布的复试分数线,请及时联系学院了解复试相关情况,联系人:孔老师电话:0514-87972018。 三、日程安排扬州大学美术与设计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日程安排
时 间考生类别事 项地点备 注
3月27日周一8:00-8:30美术学4人复试考生报到,进行心理普查测试江阳路南校区16号楼2层211教室
3月27日周一8:30-8:50英语测试江阳路南校区16号楼3层320教室
3月27日周一9:00-10:30综合面试江阳路南校区16号楼三楼302会议室
3月27日周一14:00-16:00专业论文写作江阳路南校区16号楼221教室
3月27日周一16:30-18:30绘画基础
3月27日周一8:00-8:30学科教学(美术)4人复试考生报到,进行心理普查测试江阳路南校区16号楼2层211教室
3月27日周一8:50-9:10英语测试江阳路南校区16号楼3层320教室
3月27日周一9:30-11:30综合面试江阳路南校区16号楼三楼302会议室
3月27日周一14:00-16:00专业技能测试江阳路南校区16号楼221教室
3月27日周一9:00-10:00美术18人复试考生报到,进行心理普查测试江阳路南校区16号楼2层211教室
3月27日周一9:30-11:30英语测试江阳路南校区16号楼3层320教室
3月27日周一13:00-17:00综合面试江阳路南校区16号楼三楼302会议室
3月28日周二9:00-12:00国画/油画/装饰画写生、创作江阳路南校区17号楼6层603 605教室
3月27日周一10:00-11:00艺术设计38人复试考生报到,进行心理普查测试江阳路南校区16号楼2层211教室
3月27日周一13:00-17:00英语测试江阳路南校区16号楼3层320教室
3月27日周一18:00-21:00专题设计江阳路南校区16号楼221教室
3月28日周二8:00-21:00综合面试江阳路南校区16号楼三楼302会议室
备注:考生自备绘画工具、材料,学院提供纸张
      四、复试方案与办法    (一)复试名单(见附件1)参加复试考生的初试成绩要求为:美术学初试成绩≥362分(单科过国家线);设计学初试成绩≥362分(单科过国家线);美术初试成绩≥362分(单科过国家线);艺术设计初试成绩≥372分(单科过国家线);学科教学美术初试成绩≥350分(单科过国家线)。 (二)复试办法复试项目及分值分配:综合面试(150分)+专业笔试(150分),所有面试全程摄像存档。综合面试内容包括外国语应用能力测试(含听力和口语)和综合素质测试两部分,满分为150分。1 外国语应用能力测试外国语应用能力测试均采取口语听说测试的方式,单独打分,成绩30分,计入复试总成绩。2 综合素质测试(1)既往学业及科研能力既往学业及科研能力测试主要考查考生学习经历、科研能力、创新能力,实践能力,满分20分,计入复试总成绩。(2)专业素质测试专业素质测试内容由考生从复试小组准备的题库中抽取,以回答问题进行,满分100分,计入复试总成绩。3 专业课考核专业课考核内容主要根据2023年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复试笔试科目”确定,以笔试方式进行,成绩150分,计入复试总成绩。专业笔试分值构成:美术学:论文写作满分100分,绘画基础满分50分;设计学:论文写作满分100分,绘画基础满分50分;学科教学(美术):专业技能测试满分150分;艺术设计:专题设计满分150分;美术:国画/油画/装饰画写生、创作满分150分。(三)复试成绩复试成绩包括外国语应用能力测试、综合素质测试和专业课考核,总分300分。综合面试(总分150分,得分低于90分)或专业课考核总分(总分150分,得分低于60分)均不予录取;(四)综合成绩考生综合成绩包括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两者按权重相加,得出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计算方式为:综合成绩=初试成绩总分÷5×60%+复试成绩÷3×40%.复试工作结束后,对参加复试的考生排出综合成绩顺序并在美术与设计学院官网公示(http://msxy.yzu.edu.cn/xxsd/tzgg.htm)。五、资格审查 (一)报考资格审查。考生线下报到,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材料目录见附件2),供思想品德考核工作组现场审查,并将资料按照次序合成一份PDF文件,在2023年3月25日前上传至此云盘https://pan.yzu.edu.cn/collection/d7c0f828895d339be3fe72bddf552193(二)思想品德及心理健康考核 学院在面试前对拟参加复试考生进行心理测评及思想品德考核。 考生现场报到后,在手机或电脑PC端浏览器,输入网址http://58.192.138.83:1080/ 进入测试界面进行心理测试。具体操作见扬州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心理测试流程》附件3。学院思想品德考核小组参阅考生所在单位出具的思想品德考核表,对考生的思想表现、职业道德、学习态度、个人诚信、遵纪守法、心理健康等方面进行考核。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六、调剂在教育部开通调剂系统的同时启动调剂复试工作。具体调剂方案另行通知。七、录取1.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生计划对复试合格的考生提出“录取”、“备选”、“不录取”及“放弃复试”等建议,并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2.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得列入拟录取名单。3.思想品德考核、加试成绩及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学校将于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含照片、证件、学历、学位、档案、报考资格及专业能力等)。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八、其他事项(一)体检工作。考生复试阶段须提交《身体健康状况调查表》见附件5,拟录取后由学校统一组织体检,所有拟录取考生均须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拟录取或入学资格,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和教育部、卫生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关于加强全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健康体检工作的通知》(苏教体艺〔2018〕8号)规定执行。(二)同等学力加试。对同等学力考生(本科结业或高职高专)、成人应届本科毕业身份报考的考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要进行全面、严格复试。要重点考查其所报考学科相关本科主干课程知识和实验技能的掌握情况。其中,加试科目不少于两门,且不同于初试科目和专业课,难易程度应严格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确定。加试科目采用笔试形式考核,每门科目满分为100分,60分为及格,考试时间为3小时。加试科目及考试范围,在参加复试时告知。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三)专项计划及加分政策。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符合报考条件且达到《扬州大学2023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硕士研究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项目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者,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可享受加分政策,具体要求及加分值按照《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执行。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符合报考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及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3月20日前向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服务证、聘用合同、聘期考核合格证明等,并加盖聘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逾期视为放弃处理。(四)严肃考风考纪。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学院要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五)关于缴费。根据江苏省物价局、财政厅和教育厅文件《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高校收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07〕423号、苏财综〔2007〕92号、苏教财〔2007〕89号)文件精神,参加研究生复试的考生需缴纳复试费(80元/生),现场复试考生在报到前须登录我校综合缴费平台(http://fee.yzu.edu.cn/)缴纳复试费。九、复试的信息公开、监督、复议(一)信息公开。学院严格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考试院及学校要求,及时在学院官网公布相关信息。(二)监督。学院的所有研究生复试相关工作安排经过本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确定,纪检人员全程参与。复试工作受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的巡视监督,并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三)申诉及复议。如对复试相关问题有异议,考生可提出申诉及复议。美术与设计学院电话:0514-87972018。十、报到路线:扬州火车站/扬州汽车客运站:乘坐101路、9路、K2路公交,江阳中路大学南路站下车,步行至扬州大学江阳路南校区,16号楼3楼311美术与设计学院综合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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