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rtells 发表于 2025-3-28 02:28:44

湖州师范学院艺术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为确保2025年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科学规范、公平、公正,根据《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按照学校工作部署,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一、工作原则(一)坚持综合评价,提升招生质量。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考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加强对考生的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促进高层次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二)坚持严格管理,确保公平公正。严格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政策透明,信息公开,程序公平,结果公正,监督机制健全。(三)坚持以人为本,优化考生服务。增强服务意识,强化人性化安排和个性化关怀,确保咨询畅通,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二、组织领导(一)成立2025年设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复试工作的组织管理和实施,对招生过程中的重大问题进行决策。(二)成立复试监督小组,负责学院复试过程各环节的监督检查,并受理考生举报、投诉等事宜。(三)根据专业和招生人数等实际情况成立若干复试小组和思想品德考核工作组,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由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教师担任,确定组长1名。每个复试小组均配备1名秘书,负责记录复试录取全过程。思想品德考核工作组成员由学院负责考生思想政治工作的领导和教师组成。复试工作全程实行回避制度,复试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参加复试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参加复试的,应当主动向所在学院和研究生院报备。(四)学院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认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考生身份审核,严防“替考”。建立“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复试小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加强复试过程规范管理。(五)学院对参加复试录取工作的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规范其工作行为。参与复试的所有人员均需签订保密协议。(六)领导小组审定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报研究生院审核后,复试前向考生公布。三、复试安排(一)复试分数线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设计硕士考生,按照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国家线”)中A类考生单科分数线和总分分数线确定复试名单。(二)复试时间一志愿复试时间:3月30日;调剂复试时间待定。考生应在接到复试通知后的规定时间内网络报到并按时参加复试,不按时参加复试的考生取消复试资格。(三)复试资格审查根据教育部规定,学院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参加我院复试的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1.设计作品材料(1)原创作品集打印版和电子版各1份;(2)代表作品展板1份,要求:尺寸80cm*220cm,分辨率120DPI,模版末端的“考生编号”统一用白色字体填写;(3)《专业设计原创作品承诺书》;2.资格审查材料(1)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准考证;(2)应届本科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专升本应届生,复试时还需提供专升本录取名册复印件(加盖档案章或单位章)以及高校教务部门发放的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往届生提交本科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若有)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获国外学历学位的提供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3)网报后在学信网学历校验未通过校验的考生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4)曾经更改过姓名或身份证号的考生,需提供户口本或公安局开具的证明;(5)《湖州师范学院2025年设计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资格审查承诺书》;3.复试材料(1)前置学历成绩单(须是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或档案所在部门加盖公章);(2)《湖州师范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信息登记表》;(3)《湖州师范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4)《湖州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思想品德考核表》,应届生由考生就读高校所在院系的政治工作部门盖章,社会考生由工作单位盖章,毕业后暂未工作的考生可由户口所在地街道居委会/村委会盖章;4.考生在复试时仅可携带如下材料:(1)诚信复试承诺书;(2)本人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3)初试准考证;(4)黑色签字笔和空白A4纸若干;(5)原创作品集;我院将严格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对考生进行身份和资格审查,对考生提交的上述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凡弄虚作假者一律不予复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对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一经核实将取消其复试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学籍直至取消学历学位,责任由考生自负。四、复试方式和内容(一)复试方式采用网络远程复试。考生提前准备具有稳定网络信号的电脑(配备音视频设备),同时准备手机以备面试时使用,在手机和电脑同时安装面试软件平台。复试主平台选用钉钉(Ding Talk)平台,辅平台选用腾讯会议,具体要求见《硕士研究生网络远程复试考生操作指南》。(二)心理测试、体检工作1.考生在参加远程复试前需完成线上心理测试,测试时间安排详见学院网站复试名单公示。2.复试体检统一安排在拟录取考生报到入学时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体检合格者方可注册,取得学籍。不合格者经研究生院审批同意后可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保留期满体检仍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考生如因在体检中弄虚作假,造成入学后无法正常学习或者按规定予以退学处理等后果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三)复试内容1.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综合能力、外语水平、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除考生明确表示“问题全部回答完毕”外,每位考生复试考核总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2.开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3.综合能力考核包含以下两部分,满分90分:(1)综合素质和设计创新能力考核,该项分值占比60%(10分钟):考生通过屏幕共享的形式,向考官展示自己设计作品集,讲述创作创意过程,重点讲述代表作品创意来源和设计意义(3分钟);考官提问(含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内容),考生答辩(7分钟)。(2)专业基础知识考核,该项分值占比30%(5分钟):试题库电脑随机抽题,通过屏幕共享的形式,展示给考生,试题不重复抽出。每位考生有2次抽题机会。4.外语听说能力考核,满分10分。(5分钟)(四)复试要求1.复试前,安排专门人员对考生进行钉钉平台使用和复试流程远程指导。2.做到“三随机”:随机确定复试小组成员、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抽取复试试题。3.不同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和难度须保持一致。4.复试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秘书详细记录整个复试情况。5.每位考生复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6.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7.考生面部及双手应始终出现在面试视频画面中。8.复试小组面试记录表、复试评分表、录播视频、加试试卷和资格审查等材料进行存档。9.严肃考风考纪。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五、调剂工作本学院设计硕士调剂的缺额和相关要求等届时将在学院网站和国家研招网公布。调剂生源遴选严格执行相关政策规定,择优遴选调剂生。六、计分原则(一)复试成绩计算方法:综合能力考核(满分90分)+外语听说能力考核(满分10分)(经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二)总成绩计算方法:考生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两部分组成,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总成绩实行百分制,计算公式:总成绩=初试成绩(换算成百分制)×60%+复试成绩(换算成百分制)×40%计算(复试成绩、总成绩均经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三)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经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不予录取。七、录取工作(一)按照考生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相加后的总成绩(经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复试成绩、综合能力考核成绩、初试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拟录取考生自愿放弃录取资格或因招生计划动态调整等原因增加招生指标,则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补录取,补录取考生如已接受其他招生单位录取的则不予录取。(二)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对复试工作中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拟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1.复试成绩不及格(换算成百分制<60分);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3.调剂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确认待录取;4.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者;5.拟录取为定向就业考生未按时提交定向就业协议;6.复试代表作品抄袭、提供虚假信息。7.其他不适合录取的情况。(三)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必须在拟录取公示期间提交定向就业协议书。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四)录取名单确定复试拟录取名单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上报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在上报上级主管部门之前,若有考生放弃录取资格,将不予录取。八、信息公开及申诉渠道(一)信息公开:我院招生工作安排、招生计划及复试、调剂、录取等信息将按照学校和上级部门规定,主动及时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艺术学院网站和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发布。(二)咨询及申诉渠道艺术学院研究生办公室:0572-2321399    艺术学院纪委监察办公室:0572-2321530   申诉邮箱:gaochangming@zjhu.edu.cn;01947@zjhu.edu.cn九、其他(一)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我校考场规则及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如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考生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教育部规定对所有报到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对弄虚作假和不合格者,一经核实将取消学籍,并通报原单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二)学位点将于复试前进行考生代表作品展板公开展示,如发现作品抄袭、代表作品非本人原创等情况,经学院学术分委员会审核后提交2025年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取消该考生复试资格。(三)如有考生本人主动放弃复试资格的,须于复试前提交放弃复试情况说明(附上本人身份证件正反面);如未提交情况说明又不能按时提交复试材料、参加复试考试的,一律按照主动放弃复试资格处理,复试成绩0分。十、未尽事宜按照上级部门和学校《湖州师范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管理办法》执行,本细则由湖州师范学院艺术学院负责解释。
                                 湖州师范学院艺术学院                                     2025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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