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rtells 发表于 2025-3-21 16:42:19

湖北文理学院美术学院2025年硕士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学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要求,本着“按需招生、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以提高研究生选拔质量为目标,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定本细则。一、工作组织(一)学院成立研招复试录取工作专班,具体领导组织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二)成立学科(专业)复试专家组,在学校研招领导小组和学院复试录取工作专班的指导下开展复试工作。工作专班、专家组名单及职责另行报研究生处备案。二、招生指标及比例设计(135700),专业学位,招收全日制研究生,指标数待学校下达后另行公布。复试比例原则上不少于指标数的120%。合格生源比例如果不足,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三、复试时间及复试人员(一)时间:3月25日。(二)人员: 第一志愿报考湖北文理学院美术学院且通过国家划定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具体名单见附件。四、复试形式、内容及要求采用现场复试方式进行复试。总体要求详见《湖北文理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本院复试分为专业知识考核、综合素质考核和外语听力口语测试三部分,复试成绩=专业知识考核成绩×50%+综合素质成绩×40%+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成绩×10%,满分100分。其中:(一)专业知识考核(权重占复试成绩的50%):采取现场手绘测试,主要考察考生设计思维与表达,三个不同内容的试题,考生选择其中一题用手绘形式呈现,成绩以百分计。(二)综合素质考核(权重占复试成绩的40%):面试,采取现场抽取试题、考官提问及查阅相关材料的方式,主要考察考生思想道德品质、大学阶段学业表现、沟通表达能力、实践创新能力、心理素质和培养潜力。成绩以百分计。(三)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权重占复试成绩的10%):以随机抽题或交流问答方式,测试考生外语听力、口语能力。成绩以百分计。五、复试流程(一)缴纳复试费用复试费100元,同等学力考生还应缴纳加试费200元。缴费方式:使用手机支付宝、微信扫描右边二维码,或关注“湖北文理学院计财处”微信公众号,进入“湖北文理学院校园统一支付平台”;登录用户名为初试考生编号,密码为考生身份证号后6位。缴费完成后,下拉左上角的“菜单”栏,在“已缴费查询”领取电子发票。(二)资格审查复试考生提前准备好以下材料的原件,用于复试资格审核。1.初试准考证(如遗失,可在研招网重新下载打印);2.身份证;3.《复试资格审查表》:思想政治表现审查须由考生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或政工部门填写并加盖印章。4.学籍学历证明材料:往届生准备《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应届本科生准备学生证扫描件;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考生准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5.加盖公章的大学阶段成绩单。6.综合能力证明材料:一贯学业表现信息简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如:英语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职称证书、各类获奖证书、发明专利证书以及毕业论文、科研成果等支撑材料。7.《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考生打印诚信承诺书,知悉承诺书内容,并亲笔手写签名。8.复试费缴费成功的截图。特殊材料:9.非全日制考生还需提供定向就业合同,本人及在职单位需签字盖章。10.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应提前与我校联系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分考生应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资料库公布的人员名单之中,由研招办核查通过后再参加复试。注:上述材料电子扫描件,考生须于3月25日前(以考号+姓名命名)打包发送至邮箱1306257035@qq.com;发送邮件主题以考生姓名命名。现场复试报到时须将《复试资格审查表》原件和《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提交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工作人员审核。特别提示: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复试、录取资格或学籍。未经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不予复试。所有被录取的新生,入学时均须审查本科毕业证书,无法提供毕业证书者,取消入学资格。(三)体检与心理素质测试:由考生在《复试资格审查表》中据实填写,并作出属实承诺,拟录取后或报到时进行复查,达不到国家规定入学条件的取消入学资格。(四)复试安排:
项目日期时间地点备注
报到3月25日8:00-8:20美术学院S6-302室提交资格审查材料;现场抽签确定复试顺序。候考室: 三楼会议室
专业知识考核3月25日8:30-17:30美术学院S6-207室
综合素质考核
外语听力口语测试
六、总成绩计算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5×70%+复试成绩×30%总成绩按四舍五入规则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七、录取(一)录取原则1.一志愿考生按复试后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2.一志愿考生录取后的指标余额用于录取调剂考生。若出现指标余额,将另行发布调剂公告。(二)录取程序美术学院按照参加复试考生的入学考试总成绩排序(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初试成绩、复试成绩的优先级进行排序),依据录取原则从高到低确定拟取录建议名单,报学校研招办审核,校研招领导小组审定。审定后的录取名单,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服务系统http://yz.chsi.cn”向拟录取考生发送“拟录取通知”,考生接受拟录取通知。(三)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1.资格审核不合格者;2.复试过程中存在不诚信行为且经查实者;3.加试科目不计入复试成绩,但加试科目不及格者(少于60分);4.复试成绩(含各单项)不合格者(少于60分);5.思想品德不合格者、体检不合格者;(四)录取公示1.学校将拟录取名单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7日。若公示后的拟录取考生出现缺额,则按入学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录取,递补录取名单另行公示7日。2.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备案信息为准。八、信息公开公示(一)咨询电话      袁老师15871979336(二)监督与投诉电话胡老师18271287378(三)设计硕士研究生一志愿复试考生QQ 群:917612078九、附则(一)本办法由湖北文理学院美术学院负责解释。(二)未尽事宜以教育部、湖北省和湖北文理学院相关招生文件为准。
附件:湖北文理学院设计专业一志愿复试名单


湖北文理学院美术学院                                    2025年3月17日




[*]附件【湖北文理学院 设计专业一志愿复试名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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