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大学威尔士学院2024年复试细则及一志愿复试名单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1号)、《关于做好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兰州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等精神,为保障我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顺利进行,特制订本细则。一、组织领导根据兰州大学相关文件精神,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本次复试工作将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组织进行。二、分专业方向招生计划注:此招生计划指2024年度硕士研究生复试阶段的整体招生计划,面向达到学校与学院复试分数线的第一志愿考生与后续调剂考生。三、复试名单确定1.2024年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第一志愿报考兰州大学威尔士学院且符合学院各专业复试分数线的考生,详细名单见《兰州大学威尔士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第一志愿复试考生名单》(附件1)。2.第一志愿复试考生登录威尔士学院官网查看考生复试名单。3.实行差额复试,参加复试人数不低于招生计划的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四、复试形式与内容(一)复试形式复试采用现场复试的形式。(二)复试内容复试由创意设计(满分100分)、面试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三部分组织。面试内容包括专业综合面试、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满分均为100分。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对考生思想政治情况进行逐一考核,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并给出考核结论合格或不合格。(三)复试时间安排
1.参加复试考生名单以威尔士学院网站公示为准。2.复试地点位于兰州市榆中县夏官营镇兰州大学榆中校区,距兰州市兰州大学城关校区47公里。可参考行程攻略(见附件2),考生入校关注“平安兰大”进行“校园预约”。3.复试期间食宿费、往返路费、复试报考费、体检费等由考生自理。4.复试过程请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准考证,以备查验。提前15分钟达到指定考场,迟到十五分钟不得入场。5.考生不得泄露面试内容,如有违反将取消考生复试成绩。(五)复试缴费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需缴纳复试费100元/人次,复试报名费可提前扫码缴纳,微信、支付宝均可,缴费学院须选择威尔士学院。复试考试费缴纳后不再退还,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在报到确认时完成缴费,未按时缴费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复试资格。(六)报到提交材料所有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3月28日前均须登录我校“复试考生一贯表现材料提交系统”,按系统提示提交个人一贯表现相关材料。同时应在报到现场,提交如下材料:1.《准考证》复印件。2.《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毕业证》(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有学位证书的考生还需要提供《学位证》原件和原复印件。4.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5.《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3),考生本人签字。6.《复试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表》(附件4),填写考生信息栏并签字。7.本科阶段成绩单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非应届生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8.考生自愿提供其他证明考生研究潜能的材料,如英语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以及攻读硕士学位阶段的研究计划等补充材料。9.有正式工作单位的在职考生,在材料提交时还须提供其在职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并注明是否在职培养。10.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还须递交定向地区或工作单位同意定向培养书面证明。对少数民族应届本科毕业考生,由同意定向培养考生的少数民族自治地方县级以上人事部门出具;对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由考生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11.“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在复试报到时还须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原件,并留存复印件一份,以备查。12.被列为“国防生”计划的考生,还须出具驻推荐学校后备军官选拔培训工作办公室同意报考书面证明。13.对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提供其报考专业对同等学力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书面证明。14.被列为“支教团”计划的考生,在复试报到时必须出具驻推荐学校有关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15.享受照顾政策(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第一志愿报考我校法律(法学)、法律(非法学)专业,且本科毕业4年(同等学力考生毕业6年)及以上)的考生,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16.已经在兰州新区、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白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简称兰州“四区”)工作的在职人员,以及志愿去兰州“四区”工作的应届本科生,在复试时提供兰州“四区”管委会和具体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身份证明。(七)体检体检于新生入学报到时统一安排在我校校医院进行。体检不符合国家入学体检要求、且复检仍不合格的考生将被取消入学资格。五、录取办法(一)拟录取名单确定拟录取名单以总成绩排名为依据,根据分专业、研究方向的总成绩名次和分专业方向招生计划确定拟录取名单。1.总成绩=初试总分折合百分制成绩×60% +复试成绩×40%。2.复试成绩=复试笔试成绩×50%+复试面试成绩×50% ,其中复试面试成绩= 专业综合面试成绩×60% +英语口语及听力测试成绩×40%。(二)录取情况说明根据考生的总成绩排名,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最终研究确定拟录取名单。以下情况不予录取:1.不参加复试者不予录取。2.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3.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5.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6.对拟录取的考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院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如复查不合格,取消入学资格;如有违纪行为,且情节严重,将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注:学校公布拟录取名单后,录取类别为定向培养的考生,在一个月内须与学校和定向单位签订定向协议书。(三)导师及录取专业确定考生可登录学院官网提前了解导师基本信息及研究方向,按照双向选择原则确定导师,入学后名单报送研究生院。六、信息公开学院在硕士招生过程中,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制度。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复试考生名单、录取名单等重要信息均会及时在学院网站和公告栏进行公示。七、申诉渠道学院投诉电话:0931-5291969联系人:杨老师电子邮箱:weimin@lzu.edu.cn学校申诉电话:0931-8912168电子邮箱:yzb@lzu.edu.cn八、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兰州大学相关文件执行。附件2:行程攻略.pdf附件3:诚信复试承诺书.docx附件4:复试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表.doc附件5:复试缴费二维码.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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